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今天刷到一条新闻。
真实的新闻,看完我是真的震惊了。
内容如下:
开场白。
一位24岁的妙龄美女一次偶然间与一位男人相遇。
之后男人就对其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先介绍一下各自的条件。
女:24岁,净身高170cm,肤白貌美。
男:比女方大很多岁,净身高165cm(比女方矮5cm),名下有几家公司。
之后男女双方正式确认恋爱关系2年,期间男方方总会在节假日、女方生日生日这些时间给女方发红包,经常都是5千、1万的发给女方,最大的一个红包高达11万元,其中还赠送了一辆宝马车,总计86万元。
分手后男方向女方索要追回这笔钱,并且将女方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这笔钱女方应该归还。
女方自述 :
当时他看我漂亮,对我展开了猛烈的追求,要不是看他比我同龄人中女孩子的男朋友都大方,我也不可能同意和他在一起呀!
毕竟他年龄比我大那么多,而且还没有我高,现在分手他竟然跑到我家乡的那个小县城去告我,要我返还他曾经赠送给我的红包,说这是彩礼。
我和他在一起2年,那我的青春,我的贞洁呢?
近日,大家都在维信朋友圈晒红包,所以看到这新闻的瞬间,我的第一反应是,难道现在都流行分手要回红包吗?
我们来缕一缕线索。
两人走到一起的原因:
如果说得现实点,那就是女方看上了男方的钱财,男方看上了女方的肤白貌美,所以他们之间几乎算是达到了“门当户对”。
两人在一起的消耗:
男方总追求女方,一直到恋爱、分手期间,多次给女方发大金额的红包,还赠送了一辆宝马车,总计金额达到86万元。
女方和男方在一起两年,算是损失了2年的青春,以及贞洁。
发生争执的理由:
男方认为这86万元是属于自己给予女方的彩礼,是以两人在一起为基础的,若是不在一起了就因该归还。
女方认为这86万元是属于两人恋爱期间的赠礼,是属于情侣之间的使用的,不因该返还。
法庭一审:女方因该归还这笔钱。
所以女方表示自己要上诉。
对此,个人也觉得女方一定会上诉。
不然的话就觉得亏大了,24岁的肤白貌美女孩,相当于白白的和一个又丑又老的男人睡了2年,就算是出去玩,男人也因该给钱。
如果就这样把这些钱全部归还,那女生不是亏大了?
对此事,也引起了男女律师之间的一场斗智斗勇。
男律师大部分支持男方,而女律师们则支持女方。
其实在之前的时候,就有很多情侣之间分手,之后因为因为追回钱的事情对簿公堂的例子。
我们都知道,男双方无论是在追求期间,还是恋爱期间,情侣之间有钱财方面的交流,这是不可避免的,这才引发了这么多的例子。
所以之前也有律师表示,男女双方之间的金额,若是在特殊节日(例如5月20日、春节、情人节),或者是发送特殊的金额(例如520元、1314元),再或者是有备注是赠与的(例如红包上备注给你买礼物、算是我的心意)这种是不用归还的。
若是属于借贷关系,有借据那些,有表明是需要归还的,那么分手后也需要归还,这不属于是赠与。
还有就是彩礼,若是若是男方给了彩礼,最终女方没有嫁给男方,这也是需要归还的。
上述例子比较特殊,因为男方发送的金额有特殊数字5200元的、也有在女方生日时发送的,也有春节时发的,甚至有10000元——20000元的的转账。
对此,有律师建议称:若是按男方说的的是属于彩礼,彩礼是不可能长期给的,因该属于一次性给予,而上述中的这笔钱发生在2年的时间里。
对以上的例子,我的观点如下:
1、追求女方就像是投资做生意一样,追求期间花出去钱不因该要回,难道你投资做生意失败了还要得回来吗?
2、即使要返还钱,也是返还一些没有备注的是赠与的钱,像有备注送你的礼物,或者生日快乐,甚至是5200之类似表达爱意的金额,不应返还。
就像你朋友过生日你送他礼物,难道后来关系不好了你还好意思问他要回来吗?吐出去的口水还能再次吞进嘴里?大家都不是孩童了,别想着分手就得全部返还。
3、在网上看直播都还要打赏呢!看个电影都还要买VIP呢!你这白睡了2年,难道一分钱都不想给?
如果觉得亏了?你做生意都有亏本的时候,若是给不起,或者觉得贵了,那么就不因该迈出第一步,既然有了开始,就因该想到会有随时分手的可能,如果这都没预算到,只能是智商问题,或者是你风险预测 不达标,这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
4、女人也因该有防人之心的道理,既然当初选择了这一步,就因该想到可能会人财两空的结果,毕竟不是自己踏实赚来的钱,拿着未必安稳。
5、收到红包时因该做一个分类,那些属于赠与,那些属于借贷关系之类的,留个证据,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害人之下不可有。
以上仅个人观点,此文分享到此结束。
如果是男孩提出来分手的,女方不要返还奔驰,要是女方提出分手的,奔驰必须返还,男方送女方奔驰就是奔着结婚的方向发展的。女孩既然选择分手就必须分的干净利落。欠对方什么应该抓紧返还给人家,可别厚着脸皮开奔驰!
恋爱分手后我觉得应该退还所花费的部分财产。
恋爱期间若是对方赠的可以不还,若不是赠的比方订婚戒指,准备结婚的房子这些应该归还。
这些财产数额比较大,看到或是住心理都不会那么舒担。更容易陷进那段感情中。
如果分手时把该还的还了,是自己能早日站起来,从那段感情中走出,开始新的生活。
身外之物留在身边徒增烦恼。这些东西只会笼罩着你走不出那段感情,留下的是痛苦。
若这段感情不能挽回,归还该归还的,不让自己感到愧欠他,既能显得自己大度,自已的与众不同,又让他觉得他失去一个多么好的你!
退还东西后我们能轻松上阵,尽快的投入工作中。良好的心理状态有利于我们找到自己真正的伴侣!
退还部分财产比纠缠财产更轻松,更快乐。人活着就要使自己快乐。
谢谢!
男女之间在"恋爱″时候,一般都是男生主动邀请女生,看看电影,到卡拉OK唱唱歌,俩人高兴聚聚餐馆谈谈心,倾诉双方的情感和爱好,聊聊天是很正常的!花钱之事也是自愿的!经过一段时间的结合,俩人性格不合而"分手"。而且男方提出什么"恋爱"索赔费?似乎有失斯文?小气之类等等?,,但是,女方有无接受过男方的"定情之物“,比喻"金介指,金耳环,金项链之贵重物件,要是有的,理应退回男才是!因为这些东西,以后男再找老婆最须要,做为聘礼之用的!不是请吃喝那么简单!希望双方协调好,爱情不在友情在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