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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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一、公司的概念
1、公司是法人。
公司具备民事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拥有属于公司自己的财产,并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自己的债务责任。
2、公司是企业。
大多数公司是以达到营利目的而设立的,追求利益、实现营利是企业的特征。我国也可以以非营利目的设立公司。
3、公司必须依法组建。
公司必须依法在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4、公司法人可以分为社会法人和财团法人。
(1)社会法人是人和人以投资的形式以实现目的组织起来的财产组合。
(2)财团法人是以财产进行聚合,并且一旦成为法人,聚合的财产会脱离所有人的控制,只为实现特殊的目的。
综上,我国《公司法》所规范的公司只有企业法人类的公司,不包括非企业类法人或公司、非法人企业。
二、公司的特征
公司应具备独立的人格、股东享有有限责任、股份可以自由转让、由董事会授权进行集中管理、投资者享有所有权等特征。
包括
1、《公司法》中没有具体规定。
2、我国的《民法通则》中对此有相关规定(第155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3、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组织形式有两种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Co.,Ltd.,全拼为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目前,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