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的工资怎么算_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计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8:25:47 人阅读
导读: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提供正常劳动工资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提供正常劳动工资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谓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就是和正常上班一个样享有工资福利待遇,正常上班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不含加班工资。

工伤认定后,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受伤前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满后,能参加原工作的,按照正常工资发放。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扩展资料:

了解一下三个生活护理等级的区分标准

标准一、《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对以上规定做了进一步的阐述。

1、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完全不能自主进食,需依赖他人帮助;

(2)翻身:不能自主翻身;

(3)大、小便:不能自主行动,排大小便需要他人帮助;

(4)穿衣、洗漱:不能自己穿衣、洗漱、完全依赖他人帮助;

(5)自主行动:不能自主走动。

2、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以下三级:

(1)完全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

(2)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

(3)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

标准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工伤有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出院后护理费 需经鉴定才能享受。

工伤处理:

1. 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具体等级才能确定赔偿标准。

3.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是经鉴定可以适当延长。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很多用人单位会少发停工留薪工资,建议保留你父亲工资条,每个月银行转账工资记录,去跟单位沟通,告知工伤保险这条规定。后续一些待遇的支付还需要单位配合,所以先礼后兵。 麻烦点赞认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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