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写儿子名字后悔了_父母买房写儿子名字可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5:54:40 人阅读
导读:中年夫妻购入房产,房产证写成年儿子的名字,有哪些弊端,这与购买房产的目的和家庭结构有关,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父母买房写子女名字的几种情形现如今,父母买房写子女...

中年夫妻购入房产,房产证写成年儿子的名字,有哪些弊端,这与购买房产的目的和家庭结构有关,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父母买房写子女名字的几种情形

现如今,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的情况比较常见,但是,这样做的目的可能却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父母给子女买的婚房,直接写的子女名字。

2、父母在异地买的养老度假房,准备将来留给子女,为了免去将来过户产生费用或者省去麻烦,直接写子女的名字。

3、父母购买的家庭第二套房,可能属于投资类房产,或者将来留给子女,直接写的未成年子女名字。

4、父母买的自住的住房,为了避免将来留给子女手续麻烦或产生费用,或者为了留给子女中的一个(比如留给儿子),直接写的子女的名字。

5、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城市,父母在子女所在城市购房,只能写子女的名字。

房产写子女名字的弊端有哪些?

房产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子女才是法律上的产权人,那么,办理产权的相关事项就必须由子女亲自办理。

1、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除了自住的房子之外,如果有能力买多套房,写子女的名字其实无所谓,父母的财产迟早也是子女的,多余的房子直接写子女的名字省去将来很多麻烦。唯一的弊端可能就是办理产权证、交易等情况下,必需由产权人出面,如果子女不在同一城市可能比较麻烦。

2、对于买给子女的婚房,写子女的名字可以让孩子们有安全感,也可以免去日后房产过户的麻烦。而且婚前全款购买的话,完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类房产所谓的弊端无非就是,婚后子女可能擅自给配偶加名,或者将房产过户到配偶名下。这属于子女夫妻之间的事了。

3、对于多子女家庭,买房直接写一个子女的名字,等于是提前处置财产,可能会影响到家庭和谐,对子女之间的关系会产生消极影响,未得到房产的子女也会对父母有意见。

4、如果是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写了子女的名字,这是有很大风险的,尤其是多子女家庭。前不久曾有个报道,一对老夫妻把拆迁补偿的房产面积分别给了两个儿子,想着日后跟孩子一起住。结果后来两个儿子家都没住成,没办法只好住进了大儿子的车库。可最后其成年的孙子连车库都不让住了,还大打出手,实在令人心酸。

5、如果想卖房子,或者办理相关事项,可能都需要作为产权人的子女去办,非常麻烦。所以,如果是投资类房产,不宜写子女的名字。

题主的问题可以对号入座,如果是购买用于自住的唯一一套住房,绝对不建议写儿子的名字。因为唯一套套房即使将来由儿子继承了,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房子在自己名下,起码不至于老无居所,没必要去冒风险,人性是不可以考验的。

父母买房写儿子的名字,主要可能考虑以后过户比较麻烦, 而且还要收遗产税.这是父母的考虑.

但站在儿子的角度就两种结果:

第一种:如果儿子不是很孝顺是个败家子,他就可能把自己的家产抵债.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不建议写儿子的名字.

第二种:如果儿子比较孝顺,知书达理,没有什么不良的行为.可以考虑直接在房产证写儿子的名字,省去以后更改名字的麻烦.

谢谢邀请;这位楼主提的是,买新商品房,写儿子或者父母的名字有哪些利弊的这个问题。要回答你,就必须得依法说事,以法律的规章为准则,才能够合情,合理,又合法的答复你。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出资,谁买房,房产的拥有权就是属于谁的。该房产确权的拥有者,对自己的财产就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如果该商品房是你们父,母,子三个人共同出资买的,依法这就属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只能按出资不等的比例进行划分拥有权而已。如果三个人都是平等出资的,那么每个人都具有该房产1/3的拥有权利,在房产证的确权上写上三个人的名字,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不论在房产的继承权上,还是现实的拥有权上,都有百利而无一弊。

如果该房产是父母全资买的,毋庸置疑该房产的拥有权就是属于父母的。在房产证的确权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才是正确的。要是儿子独资买的,在房产证上写儿子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合法的。

如果是父母全资买的房,在房产证上只写儿子的名字,依法这属于父母无偿的把自己的财产转移给了儿子,这是合法的赠送行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从此父母对该房产就丧失了一切权利,这一切权利都是归儿子所有的。再要想拿回已经丧失的权利,可就比登天还难了,除非儿子愿意退还。反之,要是儿子买的房子写的是父母的名字,依法道理也是一样的。

如果父母全资买的这套房,就是为了给儿子结婚用的,写儿子的名字,无可非议。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财产是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组成的。个人的婚前财产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这就完全可以放心,这套房产,只要不出意外,永远是属于儿子拥有的。

怕就怕该房产的权利归了儿子,儿子要是在婚内因为爱媳妇,他要把一半的房产无偿的赠送给媳妇,这是儿子的权利。两个人能白头偕老,这套房子永远是子孙的。一旦发生了婚变,有一半的房产就白白的流失了,从这不难看出利弊。

但从提问题的字面上就可以看出,该新商品房是属于父母全资买的,要写上父母的名字这合法。利在于不论怎么变,父母财产的权利永远都受到法律保护的。弊在于以后儿子要接受遗产时,就要向国家交纳适当的税费。

也不一定,如果孩子未成年,父母也是有权利处置房产的。

你儿子是成年人如果孝顺就没必要改如果不孝就必须改

很多父母买房时出于将来可能会转移给子女在办理手续上的麻烦或有额外的税费支出的考虑,就拿自己的钱用子女的名义买房,并登记到子女名下。可是转过头一想,又担心子女不孝、子女成年后自己失去对该房子的控制权、或怕子女“败家”私自或被迫处置了自己辛辛苦苦置办的房子,就“反悔”想改回到自己名下,这种愿望能否如愿?

理论上可以,实际操作起来很难,特别是子女是未成年人或者子女不配合,几乎没有可能。

对于房子落到未成年子女名下,想要改回父母自己,只有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的手段来改回自己名下(一般这个是履行程序的非恶意诉讼):就是举证房子实际上是自己付款买的,子女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包括父母外的其他继承、赠与和偶然所得来源)、房子也不是父母外其他方给予的遗产或赠与或偶然所得财产。

这些主动式的取证有些是相当困难的,即便所有证据都齐备了,在实际诉讼中问题又出现了:子女作为未成年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参与诉讼及名下的房产一般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与监管;但是这种特殊情况下,父母本身又是诉讼的一方,就涉及两种角色利益方面的冲突,法律是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出现的,也就是即便法律采信了全部证据,这种诉讼也很可能进行不下去了!

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由于成年子女已经拥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由其本人自愿处理其名下的房产,在子女愿意完全配合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形式买卖”来改回自己名下:就是子女作为卖方,父母作为买方,完全依照一般二手房的买卖手续和程序来交易,税费也同正常业务没有差别,只是实际收付款方面就是“形式”上的,没有实质的金钱给付与收授。

或者子女可以将该房产反向赠与给父母,法律上也可以这么操作。

但是好多子女成年后,未必会配合父母这么做,他们会认为父母是“多心”了,多此一举。不同意配合父母去这么做,那父母就完全没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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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写孩子的名字,即使孩子是未成年人,也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   因为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纯利益的无偿赠与。父母买房写孩子的名字,这种情况就是父母将房产无偿赠与孩子了。   不过,如果房产证写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在房产出售转让产权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没有伤害未成年人的利益的,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为了节省过户费和遗产税,买房直接写孩子名字好不好,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1、如果购买的是家庭唯一一套住房,无论是否独生子女家庭,都不建议单独写孩子的名字。一是如果唯一的房产写了孩子名,就属于孩子的房产,一旦孩子不孝,或者将来子女家庭出现变故,就可能会面临老无所居的悲惨境地。二是因为孩子未来的工作、生活地点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是独生子女,一旦子女迁户去了外地,可能父母的户口落点都成了问题。

2、如果是二套房以上,对独生子女家庭而言,写孩子的名字就没什么问题,一个孩子嘛,家产早晚都得给他(她),能买两套房,也不需要指望孩子养老。只要老有所居,也可以安享人生了。而多子女家庭则要慎重,应注意平衡子女之间的利益关系,不能因为房子署名影响家庭和谐。

3、有些父母买房直接把自己和孩子的名字都写上,认为这样也可以省去继承和过户的税费,其实不然。父母和子女都署名,也只能说明房屋是署名各方的共有财产,一旦父母过世,其所属的财产份额仍然涉及到继承问题。只不过这样会比单独写孩子名字风险小一些。

子女继承房产确实很麻烦,未雨绸缪也是理所应当,不过还是要结合自身情况,量力而行,有些钱是省不得的。最稳妥的办法是到了晚年再把房产提前过户给子女,或者立好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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