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靠法律的约束来赡养父母,没有真心的孝敬,父母能有那在意的安心吗?送您一句话: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这个貌似是一个道德和情感问题了。
如果是自己的父母,根本就没有问的必要。
父母如何把你拉扯大的?老人如何疼你,关心你的?
其实对待父母,除了经济,还有生活中的细微关怀。一个电话,陪吃一顿饭,和老人谈心,说说自己最近的生活,经常给老人买些爱吃的东西,跟父母在一起要变得细心,关注父母的心情和身体状况。
其实对于父母来说,儿女亲人在身边,他就会很开心,很幸福。
父母其实很像小孩,但是比起小孩,父母更多一些尊严。父母其实很害怕孤独,孤独的父母会有一些奇怪的自我保护心里,父母很脆弱,特别是情感。特别是过节的时候,如果父母孤身一人,他可能会难过得落泪。但是碍于颜面,他们不会在儿女面前表现自己的软弱。
对于父母来说,很简单。不要让父母感到孤独。不要重视自己的子女而忽略了父母。有时候,他们比子女更需要关怀……
谢谢邀请:
凡事需要对等讨论。
一、继父和生母是夫妻关系,小孩年幼时居住在继父和生母的家中,认定继父没有支付过小孩抚养费的事实不成立。
二、小孩长大成人后,如到生父家居住成家立业,则小孩只需赡养生父与生母2人。
三、小孩长大成人后,如在继父家居住成家立业,则继父转养父,小孩只需赡养父与生母2人。生父曾经支付小孩年幼时的抚养费,等同低息无息贷款,由小孩分期返还给生父,折抵赡养费。
提这个问题的人你有病吧,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与责任,同样儿女也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
离婚了你就是个曾经认识的普通熟人,没有任何义务赡养对方老人。如果你觉得与心不忍是你自己的行为没人去要求你非要怎么做 。有这种想法是因为你有一颗感恩的心才提出这样问题。
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三十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扩展资料: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子女的配偶是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的义务,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百善孝为先”照顾老人是儿女们的责任,淡“义务“确实有失本份了。
中国古文化源源流长,基本上都出于孝义!历代帝王以孝治国成就的都是盛世明君!王祥卧冰、苜莲救母、刘海砍焦等民间孝子却成千古神典校仿世人,告诉世人“一份孝心,一份福”。人在做天在看,头顶三尺有神灵!
做子女的孝敬老人是天职!做人的本份是孝义为先。试看世间成就大业者,有几人不是行孝之人!善始善终者有几人不是孝义之辈乎!
女儿有责任也有义务这是没说的!现实当中女儿孝比男儿,特别是当今社会女儿最是父母的知心儿。做儿子的都被沉重担子压着,几人顾得老人事,女儿心细常常心再累也顾及着老人。
女儿是泼出的水么,不是。
我们扪心自问女儿出嫁时,我们做为父母是否有对不住女儿?!女儿出嫁,要重组家庭,要成家立业!一份财礼压得女儿在婆家无力立足!时间长了难免想起很心的爹娘了!
钱失去了还能挣回来,要财礼时想过女儿的后场事么?
算了!说这没用?
当然了也有推拖责任的,也有不知道孝敬老人是给自个修福的。但我们必须得董得报恩吧。
确定要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女儿也是父母含辛茹苦养大的。如果女儿不赡养父母那么谁还生养女儿,假如都不生养女儿都要儿子,这将会是什么样的社会?儿子长大怎么结婚生子?
2019年发票旧税号可以吗_三证合一后开票用旧的税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