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能得到什么补偿_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是否可以拿到补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03:33:08 人阅读
导读:如果你没有过错,你老婆执意要离婚,可以考虑要求退回彩礼钱,如果有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主动要求离婚的应该会放弃部分财产。在我们老家,如果女方要离婚,是不能带走...

如果你没有过错,你老婆执意要离婚,可以考虑要求退回彩礼钱,如果有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主动要求离婚的应该会放弃部分财产。在我们老家,如果女方要离婚,是不能带走任何东西的。

首先你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有哪些,还有婚后有没有做过财产公证,你有没有借贷款,贷款有没有银行转账凭证,有没有孩子,车有没有车贷,有没有房贷,你银行账户现在有多少钱,有没有悄悄转移财产的嫌疑,你们有没有住房公积金,有的话是多少!

比如房子婚前已经还清房贷的,他一分分不到,或者房子是你婚前买的,首付是你付的,但是过后还房贷,你们结婚几年,根据房子的增值部分,比如你们结婚五年,房子贷款30年,婚前房子值一百万,现在值200万,增值100万,一百万除以30,每一年是三万三,五年16万五,你们要平分这个,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要分得比较多,公式都差不多,这些法院都有固定公式的

还有你的其他所有财产,只要在国内有付出的,都要分,包括你现在账上的钱以及公积金,分钱也要分账,只要有银行柜台转账凭证,像那种没有凭证的,但是确实也是借的钱,在你账上做生意这些,他如果要分,没办法,除非他良心发现,因为你没有凭证,并且你现在转出去也不行,法院会去查的

孩子归谁,要看年龄,还要看谁带得多,还要看谁有抚养的经济实力,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这些法院都是有规定的,同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探视权,比如王宝强和马蓉,我都不知道他们以后探视孩子的时候尴尬不

干货带走不谢,要找律师,我有个朋友专门打离婚官司的,这年头,穷人结不起婚,富人离不起婚,结果把孩子弄得脑壳昏

谢谢邀请;我国在婚姻的制度上采取的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原则。离婚无非是走两个渠道,一,双方协商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上法院依法解除婚姻。总之,在财产的分割上都是靠双方协商来进行的。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僵持不下,才能依照法律进行裁决。

只要离婚的双方不存在过错方,纯属性格不合,没有共同的语言,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依法实行的是平等分割权力。只是在民法中对离婚的案件,作为被告,在财产上有优先的选择权罢了。因为一方要离婚,另一方要达到条件才同意离婚,这就有个妥协,只能割去一定的财产,方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就算占了便宜,也不叫赔偿,只能说是双方协商的一个结果。

如果离婚是存在过错方,例如重婚,有合法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行为,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才可以主张经济赔偿,依法赔偿才能成立。

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况,离婚给无过错方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和家庭的损害,要求有过错方以经济的形式进行赔偿。无过错方就要拿出铁的证据,只要证据确凿,法官能够采信,依法是会还无过错方一个公道的。

现在离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可以提出一些要求,但是一定要切合实际,不要胡搅蛮缠。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提出让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等等,这些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女方有青春损失,那么男方同样也有青春损失,所以并不存在赔偿青春损失费之说。

另外在离婚的时候,如果男方确实有过错,那么女方可以要求男方予以赔偿,但要求经济补偿是没有这种说法的。

不过,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那么可以提出经济帮助。



根据《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这也就是说,离婚的时候,如果女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离婚的时候一方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

并且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女方身体有病需要治疗,或者有其他情况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那么男方也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并不能说离了婚之后就可以放手不管了。

故此,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可以提出一些合理的要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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