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存在借贷关系_如何认定存在借贷关系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8:38:45 人阅读
导读:1、有借条就可认定是借贷关系。2、至于借的钱由谁来偿还,要看借的钱是用来干什么了。3、如果是用作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女婿不知情...

1、有借条就可认定是借贷关系。

2、至于借的钱由谁来偿还,要看借的钱是用来干什么了。

3、如果是用作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生活支出,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女婿不知情且仅作为女儿的私人消费支出或女儿无法说清这笔钱的具体去向,则应当由女儿自己偿还。

4、所以所谓的父女二人串通之说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笔钱用来干什么了。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时候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欠条,借条,属于这种证据,这里转账凭证也属于一种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如果对方当事人辩称这个转账凭证是其它法律关系形成的,那他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当然,对于这样一个民间借贷案件,法院还会审查出借人的款项出借能力,借款事由是否符合常理,以及是否涉嫌虚假诉讼,还会审查借贷是否合法,以及转账凭证上载明的资金是否如实抵达借款人的账户这些问题。

总的来说,只要是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是不怕法院审查的。

法院查清事实之后,就会按照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来对本案进行裁决。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借款不存在的前提下确实是这样的.因为一般情况下借条是不会随便写的.解决的方法就是比如说先写了名字,后写成了借条的样式,签名在先.可以尝试进行司法鉴定,因为这个就涉嫌欺诈了.如果是有人证明,不存在这个借款.也可以.然后就是尝试让对方起诉你还款.然后是看有没有其它的方法解决.真的借钱就还人家.如果真没借就确实需要想想怎么处理.

申请贷款建议通过正规渠道:例如农行,网捷贷定义是指农业银行现金方式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农业银行个人客户发放的,由客户自助申请、快速到账、自动审批、自助用信的小额消费贷款。

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3.我行电子银行客户,且持有我行颁发的安全认证工具。(目前只支持二代K宝客户) 4.信用状况良好, 5.不存在未到期的“网捷贷”贷款额度,不存在未结清的“网捷贷”贷款余额。6.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7.贷款用途合理、明确 申请网捷贷贷款额度为3000元—30万元;贷款额度有效期为30天,借款人需在额度有效期内使用贷款,贷款额度不可循环申请、审批、放款几分钟以内就可以完成。

区别占有与非法,才能正确认定民间借贷和诈骗,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占有的认识

  • 我们知道所有权有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如何理解占有是关键。
  • 排除他人占有。排除权利人占有是构成诈骗行为的首要条件,至于权利人的所有权是否正当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如,诈骗他人盗窃、抢劫所得财物同样构成诈骗。
  • 自己或者他人占有。排除权利人占有后,自己或者他人占有是构成诈骗行为的另一要件。自己或者他人没有占有,可能是未遂行为,只有数额巨大才能构成犯罪。
  • 自己或者他人按物的效能使用是区别诈骗行为与毁坏行为的要素。当行为人遵从物的效能使用诈骗的财物,可能构成毁坏类犯罪。

正确认识“非法”

  • 有人认为非法是违反法律规定,如,构成诈骗罪的非法性源于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实际上,构成诈骗罪的“非法”是对民事义务的违反,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正是对“非法”的错误理解,造成民间借贷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
  • 一般而言,我们判断“非法”主要是对义务违反寻求答案,只有行政犯可能需要通过法条来获得答案。这样,我们可以将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排除出诈骗罪。
  • 2019年7月23日,两高等公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借贷行为规定为非法经营罪,将民间借贷行为最大限度的排除出“套路贷”诈骗犯罪。非法放贷尽管利息等费用畸高,但毕竟来自于借款人的承诺,出借人索取没有违反义务来源。
  • 民间借款建立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占有没有非法,但手段行为可能非法,如,拘禁他人等。同样,这里的“非法”违法义务的来源,并不是来自于刑法非法拘禁罪的规定,而是来自于民法的人身权,刑法有选择的将严重侵犯人身自由权规定为犯罪。

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

  • 构成诈骗罪有独特的行为过程: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因此,民间借贷有真实的借款关系,基于承诺,行为人索取高利息本身并不构成诈骗罪,理由是借款人没有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财产。
  • 由此看来,真正的民间借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很难构成诈骗罪。只有没有提供借款,通过诉讼等方式,有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此时,受骗的是有处分权的法官或者仲裁人员,此即所谓的“三角诈骗”。

法院在认定债务关系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转账记录、借条、借款合同等来判定,但显示生活中,有很多人的借钱都是通过现金交易的, 特别是亲朋好友之间因为碍于面子很多人都没有签订相关的凭证。


那没有银行转账的情况下,如何让法院认定存在事实上的债务关系呢?


你的题目没描述清楚,你这里面的履行到底是还钱还是把钱借出去,所以我们就分两种情况来看。


先来看下把钱借出去这种情况


把钱借给别人没有转账记录,但是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


1、借条,只要是债务双方签字的借条法院就认可;


2、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签署双方的名字或盖章,这也是重要的证据;


3、双录,如果在借款的时候有相关录音或录视频,这也可以作为凭证;


4、证人,如果有第三方能够出面作证,那也是可以作为正常的证据,但是只能作为辅助作用,不能作为直接的证据。


5、短信、微信、QQ等聊天记录,如果这些通讯工具有相关记录证明双方有实质性的债务关系的也可以作为证明证据,如果有转账记录那更好。




再来看下还钱了没有银行转账记录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比较麻烦的,要是对方是一个无赖,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还真那他没有办法。不过也可以通过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来试一试。


这些辅助明证跟上面说的3、4、5条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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