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法律中的明确规定。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根据上述规定,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和亲生父母的遗产。
2、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就是说,继子女在未成年时受到过继父母的抚养和教育,或者继父母年老时,继子女赡养过继父母。当然如何认定抚养抚育关系,还有一些不同的观点。这里暂且按下不表。
离婚后,夫妻双方的孩子,继承权不受影响,也就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夫妻二人的孩子都可以继承,这个不需要怀疑,继子女只能继承他她原父母的财产,也就是生父母的。继父继母的财产,他她无权继承。当然如果再婚了,又有了孩子,这个孩子可以继承再婚夫妻二人的财产。
我认为与继父母关系成立开始,就行成了所谓的"父子″关糸,继承权与亲子同等。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去世后,由子女来继承父母的遗产是人们所接受的,但是关于养子女、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养父母、继父母的遗产的问题则一直被人们所怀疑。很多人认为,养子女、继子女不是自己亲生的,并没有资格继承自己的遗产,尤其是在自己还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往往不想把自己的遗产留给养子女,尤其是继子女。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根据《继承法》,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应当与亲生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但是,这并不是说只要有养子女或继子女名义的人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明确规定,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对那种自己已独立生活而父母老年再婚的人,由于没有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是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的遗产的。同时,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里的子女,包含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有继子的情况下,侄子没有权利继承。如果第一顺序里都没人的话,由第二顺序继承。而侄子,不在继承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