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所谓的无最高限制估计是通过委托持股方式、或协议安排进行操作的,但登记注册时的人数必须满足上述规定。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 5 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原有企业作为发起人的,要经原有企业资产所有者的批准。如不以原有企业作为发起人,可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若以原有企业投资者作为发起人,则涉及原公司组织形式的变更。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分立或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说白了就是由50个人以下,共同出资创建的公司,这50个人每人以所占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发起人控制在2-200人之内,共同创建的公司(只规定发起人人数,不规定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人是有限的,50人以内,股东人数比较少,也正好说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一般来说都比较小,也正是因为如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多数是基于一定的信任,是比较适合创业者的公司类型。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同了,人家只说了最低发起人是两人,对股东的上限是不作规定的。
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上百万的股民都是他们的股东。
正是因为如此,有限责任公司不上市,所以不需要对所有人负责,也就表示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的财务会计也无需对社会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则与之相反,它的募股集资是开放的,需要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
不仅如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受到了严格限制,按照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在经济上具有一定价值,法律允许自由转让,这也正好加强了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不受限制,但最低不得少于5人(自然人和法人均可);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则为2人至50人(自然人或法人,国有独资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