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_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1:56:25 人阅读
导读:大家都清楚,正常的商品房住宅是70年产权的。可是70年以后,房子和土地的归属是属于谁,大部分朋友就不清楚了,首先你要知道,你买的商品房都买的是什么?好多朋友可能...

大家都清楚,正常的商品房住宅是70年产权的。可是70年以后,房子和土地的归属是属于谁,大部分朋友就不清楚了,首先你要知道,你买的商品房都买的是什么?好多朋友可能会说,你这不废话么,我花钱除了买房子,还能买什么?其实不然,你买的是你的房子不假,但其实也买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就是70年产权,其实限制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你的房子,你的房子产权是你个人的,而且是永久归你个人或家庭所有。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弄清楚一个概念,就是开发商找政府拿地,通过拍卖,缴纳土地出让金,拿到的是70年土地使用权,然后盖房子再卖给你,比如1号楼1单元101,这套房子你买了,就永远属于你了,可是你房子下面的土地,你只有70年的使用权。 那么房子70年以后怎么办呢?其实,相关的物权法07年10月1日就已经开始施行,这一点也在全国的两会上得到了印证,当时国土部部长回应称住宅土地70年产权到期后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他在回应中也只是说会受到法律保护,问题是还没有出现土地到期或者房子到期的先例存在,只是说70年的到期之后自动续约,至于续约多久,续约需要产生的费用,就没有明确的规定了。相信费用不会太多,毕竟是民生问题。 其实,大部分朋友都不一定能等到70年到期的那一天,别误会,不是说您活不到那天,是70年的房子,那得破成啥样,你想过么?咱们改革开发才30年,你去大街上看看,城市的变化有多大?估计房子到了30-40年,又赶上新的城市规划,市政改造等问题,就又拆迁了,拆了再住新房,如果政策不变,又是70年产权,如此循环下去。 那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社会上传闻对于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三种处置方案,只是传闻,我们只做个参考。

1、重签合同,缴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是以前开发商拿地的活,变成了您个人出资购买您房产所占用土地的出让金。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国家对产权人进行一次性补偿。这个就类似于现在的土地拆迁,有异地安置或者货币补偿。 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无须再缴纳任何费用或仅仅缴纳较少的费用就可以继续享有该房屋和土地的使用权。这第三条,也是比较靠谱,也是我个人比较倾向、喜欢的一条。 其实对于产权70到期的不用担心,有这么句老话,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现在是壮年,是社会中坚力量,想在自己有能力的时候,施展一下自己对房子的控制欲,让房子能够顺利的父传子、子传孙,可你现在就想决定几十年以后的政策,就有点杞人忧天了吧?70年以后呢?儿孙们可能也是中年偏上的年龄了,孩子们已经成长为制定政策和享受政策的人了,即便咱们还在世,也是廉颇老矣。

法律规定住宅类商品房使用年限70年,是指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不超过70年,超过70年也不用自己担心,物权法规定可以自动续期。

当然这里的自动续期,不是说使用权人什么都不用管,直接去房管局或土地局换个新证书就可以了,而是到期时使用权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重新核算评估土地价值,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你的商品房了。

现有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已处理案例证明,土地使用权到期政府会重新核算评估土地价值,按照评估价格的一半收取土地出让金,这样可以给房产使用人很多优惠,所以70年到期后房产怎么处理,大家不必过于担心,国家肯定会让你安稳居住使用。

其实,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审视一下,现在我们居住使用的商品房,哪个开发商敢于承诺自己承建的商品楼安全使用期限可以达到70年,估计没有一个开发商敢于承诺。我们现有的商品房基本居住使用30多年就被列入危房改造,你觉得担心70年有多大意义。

当然很多人给自己后代子孙留下伏笔,多几年使用年限可以省很多费用。但是每个买房人过多计较使用年限,恐怕一辈子也无法买房,只能租房居住了。

我们认为,只要自己有能力购房,不要计较使用年限多少年,直接购买就可以了。人生短暂,好多事情大家也无法预测几十年后会如何处理,只要相信我们的国家,相信党的领导,肯定不会错。加油!

通常,一般的商品房住宅为70年产权,那么到期之后怎么办?

首先要清楚,70年产权的计算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起计,不是从你买房或拿到房产证那一刻开始算的。

假设张三和铁蛋今年买房,但张三买的项目是2016年拿地,而铁蛋买的则是2008年拿地然后捂地直到近几年才开发,那么张三的商品房剩余产权年限是68年,铁蛋的是60年。

其次要清楚,70年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而我们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的。



那我们的房子产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处理?

最早最明确的法律条文是在2007年《物权法》中,规定:产权年限到期后可以续期。



而2018年的出台的民法典草案做了更清晰的规定:产权年限到期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会另有规定。

也就是这一次进一步明确了怎么续期,续期需分别缴纳一定的费用和免费续期,具体再根据后期的法律完善。



所以,未来你可能会面临两种情况:

1、房子土地使用期满了,产权自动进行续期,根据当时的情况免缴或者缴纳一定的续期费用,而且费用应该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一个合理费用。

2、产权还未到期,但是房子已经不能住了,以目前的房子建筑质量来说,基本差不多都只能住50年。 房子不能住了,当然就必须要拆迁啦,拆迁那就按照具体情况赔偿一定的拆迁补贴。



而较早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也明确规定了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

根据上述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国家可以不收回土地使用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1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块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即使是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该块土地,国家收回的也只是土地使用权。



简而言之就是,购买拥有产权的商品房,购买人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其所受限的只是房屋所占相应比例土地的使用期限。但由于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土地使用期一般应随房屋的使用一直延续下来。

按照现在的政策,房屋是所有权,就是没有使用期限,土地是使用权,一般住宅期限是70年,商业用途是50年,若果土地期限到了现在的政策是自动续期,当然有可能会缴纳一部分土地出让金。但是现在的住宅基本没有超过70年的,真要到那天,估计国家政策都变了,所以这个不必担心,

土地出让金(land transaction fees) 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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