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利息多少不受法律保护_借贷利息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0:44:08 人阅读
导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超出24%至36%部分,借款利息由双方协商解决,法律不予干涉。超过年...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超出24%至36%部分,借款利息由双方协商解决,法律不予干涉。超过年利率36%部分,借款人起诉要求返还利息的法律予以支持。由此可见年利率超过24%不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率36%部分违法。24%年利率换算成月利率是2%,月利率超过2%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年利率超过24%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三个点,一是民间借贷是什么,二是民间借贷受什么规制,三是五分利属于哪个范畴。

一、 民间借贷是什么

按照百度百科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再看下最高法在《民间借贷规定》中对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另外再专门提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规定》。

二、 民间借贷受什么规制

目前法律层面上对《民间借贷》规定效力最高的是最高法于2015年6月23日通过并于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第26条提出两限三区的概念,24%以内的年利率属于法律义务,得为清偿,并受法律保护,24%到36%的年利率属于自然债务,债务人享有自然债务抗辩权,高于36%的部分属于约定无效,不受保护,即使清偿也可向法院申请追回。

三、 五分利属于哪个范畴

生活中常说的五分利指的是月息,也就是月利率为5%,相当于年利率为60%,根据上述规定,24%以内的年利率是法律义务,必须归还,24%到36%的年利率是自然债务,看情况归还,高于36%的年利率约定无效,不归还。

(编辑:合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具体规定。根据该解释,你有权把以前多还的利息折抵为本金。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很重要、又很难理解偶。这是干货)。

那么,什么是“两线三区”呢?

一、两线

“两线”指的是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线和年利率36%的高利贷红线。即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

对出借人起诉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利息,借款人已经支付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干预。

二、三区

1.司法保护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此时约定的利率合法有效,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2.无效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3.自然债务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至36%之间,法院对出借人起诉主张该区间部分利息的,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司法不再干预,借款人抗辩要求返还或折抵该部分已支付利息的,法院同样不予保护。

限行的对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确认的。分为月利息2%,月利息36%两档。

一、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变革。

2015年9月之前,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问题,我们使用的是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高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但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2015年9月1日施行,1991年的司法解释被废止。我们现行使用的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就是2015年9月1日正式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现行的民间借贷利息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以下几个原则。

1、出借人和借款人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起诉要求支付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在借款到期之后,逾期的时间可以要求支付6%的年资金占用利息。比如,小李借小王2万块钱,借期一个月。借条上关于利息没有任何描述。满了一个月之后,小王找小李要了两年钱都没有给。那么这个两年就可以要求按照6%的资金占用来支付利息。

2、法律支持的利息上限是年利息24%,也就是月利息2%。

3、年利息36%是法律设置的利息红线。

三、24%和36%的理解。

举个例子。3月1日小王借小李10万块钱,双方在借条中约定利息为年利息36%,当年的5月1号以前归还。到期之后小王无力偿还,就与小李协商每月还利息留本,即每月利息为3000元。小王在归还了10个月的3000元利息之后,实在无力偿还就停止了支付利息(次年的1月1日)。次年的11月1日小李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时候从当年的元月一日起至11月1日止,11个月的利息,法院只支持2%的月利息(每月2000元),而小王已经支付了的3万元的利息,法律也不支持返还。

这就是为什么法律界将24%认为是法律的利息红线,24%~36%之间叫自然利息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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