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婚后女方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女方名下,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直接看司法解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该不动产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是,这里的出资必须是全额出资,如果仅仅只是支付首付款的情况,这个则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若没有明确表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那将视为对夫妻的共同赠与。
这个规定刚刚出来的时候还受到大多数人的批判,特别是女方及女方父母的批判。目前的风俗来看,要求有房似乎是结婚的标配,而闪婚闪离等等情况频频发生,导致婚姻与房产的矛盾更加激烈。立法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目前房产的巨额价值属性,特别是年轻人购置房产大多数是父母倾尽积蓄,举全家之力,其价值和重要性对于父母和家庭不言而喻。
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
遇到过一种情况,夫妻双方的共有房产在男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协商房子归女方,但是,双方并未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确,领完离婚证后,女方想让男方将房产过户,男方不断找借口拖延,不久之后,女方听说男方已经该房产出售了,后不得不起诉。
所以,在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既然双方都协商好了,那就把双方协商好的内容都要写在离婚协议书中,又不在乎那点纸墨的。
一旦写在了离婚协议书中,第一,对于男方是一种限制,让对方不再起其他心思;第二,男方不配合办理过户的,可以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让男方协助办理过户的。
男方一家子把一切都花在了女方身上,也结婚有孩子了,现在女方想离婚,公平吗?
现在结婚基本都是掏空了六个钱包才结成的婚,买房买车掏彩礼,仅凭一己之力很难达成。看似女方花光了男方家的一切,但是我想问你房子你写的女方的名字吗?车子写女方名了吗?你们是否有贷款呢?彩礼要了多少钱?如果都写成了女方的名字,那离婚她应该适当补偿给你们,如果没有,结婚是公平公正的,现在女方想离婚,也是没有什么不公平的。不能因为你们付出的多就限制了一个女人的离婚自由吧?
况且你们有孩子了,女方肯定也不是以结婚为由获取大额彩礼财产的骗子,你们之间总是有感情的,现在感情破碎了,离婚也不算不公平,况且离婚对女方也是有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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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房产证写一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归谁还不一定呢!
如果是婚前购房,房产证写女方名字,通常房产归女方就没什么争议了,但婚后购房的情况,房产证写女方名字离婚时房子到底归谁,还不足以凭这点信息判断,还要结合其它案情来认定,除房屋登记外,影响房屋分割的重点还有出资来源、是否有特殊约定。
1、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房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这房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共同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全款为自己子女购房的,如果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房产归自己子女。
3、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登记在配偶名下,如果没有明确的只赠与个人的和表示,还是夫妻双方均有权分割。
4、婚后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配偶名下的,如果没有明确的只赠与个人的和表示,还是夫妻双方均有权分割。至于分割份额视具体案情而定。
5、如果购房时对房屋所有权属家庭内部的分割有特殊约定,只要不违法,以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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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情况还不止以上这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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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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