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员工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是没有权利扣留的,这笔费用是支付给员工的赔偿金,所有权是属于受伤员工,单位应该在第一时间转交给员工本人。员工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共有三个“一次性”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单位向社保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给员工。有的地区社保会把钱直接打到员工个人账户,避免单位克扣。 离职时,由单位向社保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工作时间受伤?一切都按工伤处理!
所描述的内容不详细,有点复杂。
工伤鉴定有一至十个等级,是丧失劳动能力,还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当地社保还返到公司财务帐上的是什么补助费?
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用人单位财务帐户收入后应该支付工伤伤残职工。因为此款是在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出来之后,按照工伤保险条款的内容,支付给工伤职工的补助金。虽然是付给职工的,但社保的办事程序,只付给单位,再由单位做帐支付给职工才对。
如果用人单位收到此款后,克扣或不予支付给工伤职工,一是通过社保部门督促执行,二是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督促执行,还可以上诉法院责成执行。
上述描述的题主不很明确,如果是工伤基金返还的综合费用就另当别论了。
仅为个人看法,以工伤保险条例为准。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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