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_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工资低于实际工资,是否违法?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4:16:40 人阅读
导读:广东兴功律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更多问题欢迎关注、私信咨询。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奖金、津贴、补贴等。根据题主所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少...

广东兴功律所,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更多问题欢迎关注、私信咨询。

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加班费、奖金、津贴、补贴等。根据题主所述,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一般是用人单位想通过以约定较低的薪酬为核算基数来规避、降低用人单位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费等,而且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减少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也是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

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可以以实际发放工资的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凭证作为用人单位支付实际薪酬的证据,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法院申请劳动仲裁、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劳动报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工资标准应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合同中会规定你试用期的工资,签订了合同就表示你同意用人单位提出的试用期薪资待遇,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试用期工资是1500元,那就不能以转正工资的80%来计算。这种情况下劳动法并不支持你要求公司对你进行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那就需要看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是多少了,如果确实没有达到是可以去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 注意: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是指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嗯,你说的这个大概是什么意思?劳动者为正常劳动,你是说他没有达到劳动内容的要求,还是无故旷工等等。如果是没有达到你劳动的内容标准,那么就说明他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给他调动工作岗位调整。如果调整之后还不能达到工作内容的标准,那么你就可以,把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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