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发工资交税吗_工资发现金还要交税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5:18:59 人阅读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因此,你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薪金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工资收入,且达到缴税标准,都要交税,不论你的工资如何发放

肯定需要交啊,公司发现金和工资卡是为了避税,你交的税不会少的

谢谢邀请。这是在逃税。而且这个办法在过去被不少企业误认为是“合理避税”。企业采用这个方法是认为用人成本太高,个人同意企业采用这个方法是因为想省点个税,提高到手的收入。

其实这个方法存在一定的误区,并且在税务、社保、银行联网的将来是无法再用的。

先说说误区在哪里。

误区1:社保费单位比员工缴费多,为员工如实缴纳会导致公司不堪重负,无法生存。

首先,五险一金是干嘛的,是给员工买的一份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每一样都是关系到生活的大事,员工为企业工作,难道不应该得到应有的保障么?年轻时候辛勤工作,应该老无所养么,万一工伤了、生病了,就不应该有基本的补偿和减免么?公司生存很重要,没有员工的努力公司又谈何生存。

其次,五险一金不交,企业通过其他形式发钱,比如现金、福利、补贴。这样就心安理得了,还让员工感觉待遇不错。其实只是掩耳盗铃,这些所有的形式都是应该交个税的,而且只要是与企业经营无关的费用,税法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要补缴企业所得税。

最后,注意了解下新政策。国税总局最近提出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对“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进行完善,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特别提到,社保以前年度欠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另外,还在研究很多小微企业的普惠政策。国家会充分考虑到小微企业的生存困难,切实减轻企业的生存压力,所以,也不能一味叫嚣社保压力重,而要想办法切实解决企业职工的社保问题。

误区2:这个方法避税,既能降低企业成本,又能增加员工到手工资,关键还有可操作性。

这样想的同志们,送你五个字“不知者无畏”。

首先,了解下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虚列支出、虚假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偷税,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么做是违法的。

其次,所谓的可操作性马上就要终结了。社保将由税务征收,零申报,低申报的做法无法逃过大数据比对。银行对个人账户交易的监管日益加强,其中法人、个体户账户的是单笔或累积人民币100万以上,企业是单笔或累积200万以上就要被监测记录。或者你法人账户连续多日多次交易都会被怀疑为“可疑”账户。如果以后银行税务大数据都联网,那就是无所遁形了。

最后,想请您静下心来看看财务报表,通过这个方式究竟省了多少成本。不要着急回答45%的工资,要看看你转换的形式用了多少成本,都是给员工,都是进成本,这么处心积虑究竟省了多少。要好好算笔账。

其实,当企业算清了这些账,以及充分计算好成本代价后,这个方法并无可取之处。消除这种方法的运用,更有利于企业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要做的是通过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降低成本,而不是整日为非法手段提心吊胆。

以上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评论区讨论。

  这个提问的为什么不存在,个人所得税是根据你的实际收入状况而非现金就能不交税。按规范操作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代扣代缴责任,即使没有代扣代缴税务机关也同样可以追缴的。

一般来说,取得的收入都是要交税的。我们个税的税种也是涵盖了方方面面。不管是作为老板,取得经营所得或股息红利,还是作为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并且这个税不管你开没开票,收到银行卡里还是收的现金,都是应该要交的。尽管实务当中有时候不开票收入很难一一核查,现金交易也还是存在,但长此以往,税务风险会比较高。因此,该交的税还是要交。

当然,也会有一些收入,可能是不需要交税的,以下列举一些:

1. 减除的基本费用。

不管是公司制企业,给股东发的工资,还是个体工商户,生活费用的减除,这个5000元/月,都是适用的。

2.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这些个人的扣除,不管公司的性质,也都是可以在综合所得中扣掉的。

3.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其他的还有不少,但用到的频率不高,与日常的生产经营也没有那么高的相关性。比如国家的特殊奖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等等。

此外,除了银行卡和现金,收到收入的形式还需要扩大到支付宝和微信。自2018年6月30日起,非银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主要就是指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全部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纳入央行监控管理。不久的将来,税银联网是趋势,而且通过上下游、水电使用、生产情况等,也可以充分了解企业的真实业务情况。因此,不管以何种方式取得收入,该交的税还是得正常交。

我是财会小童,与您分享我的观点,欢迎评论补充。

仅供参考 经理人数相对比较少,发现金是为了有激励的效果,员工人数比较多,发现金比较麻烦。 发现金也是要扣税的 发现金和打在卡上,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发奖金,都要扣税 很多单位工资都是发现金的,但是个税还是要扣除的 如果发现有人逃税,可以向税务部门举报的

工资发现金如果超过起征点的,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