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父母给的钱算共同财产吗_婚后一方父母给的钱算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6:15:32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结婚时父母给了20万元当嫁妆,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首先,我可以明确的答复你,这不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这笔资金原来...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结婚时父母给了20万元当嫁妆,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吗?首先,我可以明确的答复你,这不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这笔资金原来的归属权是属于女方父母的,依法女方的父母对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就有了绝对的消费权,赠予权和处置权,这是任何人也不能干涉和侵权的。

女儿出嫁,父母要把这笔现金当着陪嫁给女儿,依法这是父母把财产的权属转移给了自己的女儿,是合法的赠送行为,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的保护。

如果女儿出嫁,女方的父母是把这笔现金当着给新婚夫妇的贺礼,那么依法可以看成是,新婚夫妇共同接受女方父母赠予的行为,这笔资金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按照你的描述,属于子女个人的财产,但是前提是房产证只有子女一方的名字,且是全款购置的,没有贷款。

一、夫妻结婚以后,没有书面约定实行分别财产所有制(俗称AA),一方接受他人赠予财产或者继承遗产,且赠予人或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给予夫或妻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二、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形式有哪些?

1、遗嘱或书面赠予合同里明确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夫或妻个人。

2、以实际行动表明,例如将房产过户至夫或妻一人名下。

3、其他证据能反应出赠予人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是给予夫或妻一方的。

三、如果父母赠予的房产还有贷款,或者是夫妻结婚以后,一方父母出首付购置房产,产权人是自己的子女一人,但夫妻婚后一起还贷的,在实践中,法院更多的倾向于认定房屋整体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此时父母出资购房,更多的是考虑用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居住,且夫妻二人有共同还贷的事实贡献。

四、婚前父母出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与上述第三点则处理结果不同。

没有缔结婚姻关系之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这部分毫无争议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之后离婚,婚前首付及其对应增值,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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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父母在赠与时是否明确了只对一方的赠与,如果明确了财物只是对一方的赠与,那就算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赠与时对一方的赠与,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属于共同财产。

1、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第4项和第18条第3项的规定,婚后夫妻一方所得的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给受赠人一人的,那么该赠与财产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因此,婚后父母赠与子女的存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并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该存款只赠与自己的子女一人。

2、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算,婚后娘家陪送给女儿的嫁妆钱不能算夫妻共有财产,家里实在没钱的话可以用,但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

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

如果是在婚前父母买的,不动产证上只写了你一人的名字,那婚后不论任何一种情况,这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父母出钱买的,这就有点问题了,必须处理好双方关系?因为这与遗产继承有关。

如果双方为独生子女,法律规定,女婿和儿媳无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女婿或丧偶儿媳对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认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婚后,父母出钱买房必须得考虑孩子的家庭关系。一般情况下,这种时候这个房子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是,现在的婚姻关系,没有谁敢保证都会白头到老,作为父母的,肯定不想让离婚的一方拿走自己的财产,只想把这个财产放在孩子一人名下,那需要父母的与孩子们说清楚,讲明白,应该可以说清楚的,如果讲不清楚时,可以采取其它方式,比如说赠予等。

但是,一句话,不论什么方式,都应保护好现有的家庭完好。

所以,房子是父母出钱买的,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

如果双方给父母的钱,数额较小且双方同意的,那么应该属于对老人的“孝心”,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双方正常的生活开支,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同时,如果这笔钱是双方放在“父母”那里保存,或者一方的个人行为,且数额较大的,那么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父母给男方全款买的房,属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儿媳妇是不是应该占一半,在法律上,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属于父母单方面的赠予,还是双方面的赠予,自然就清楚了。

婚后父母全款买房,这个房屋的真正的权属者应该归男方的父母。男方的父母自愿将房产的拥有权转赠给儿子的话,只要房产证上有儿子媳妇的名字存同时存在,没有其它的字据说明,在法律上被认同为无偿赠与儿子媳妇的行为,是属于在婚姻期间内的共同受赠所得,就是共同财产。

在儿子和媳妇的婚姻期间内,父母将全款买的房,单独赠送给儿子,在房产证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并留有字据是无偿赠予自己儿子的。儿子对这套房产就拥有了完全的归属权。他就拥有了对权属的房子进行买卖,转让,或者赠予的处置权。如果儿子自愿或者是不自愿的把一半房产转赠给自己的妻子,只要有字据存在,妻子就有一半的房产权。

如果父母把自己全款买的房子赠送给儿子,提出了先决条件,并留有字据,在自己有生之年,儿子没有独立对该房屋的买卖,转让和赠予权。这套房子的权属还不完全属于儿子,哪怕儿子对媳妇再做出许诺,再有证据,这套房产与媳妇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婚后父母出钱买的房也算共同财产,因为父母出的钱可认定为赠与夫妻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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