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_试用期该如何发放工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6:47:31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答!实际上,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实习生的工资标准,只是提到实习期间,实习单位要适当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现实生活中,有的实习单位甚至不给实习生报酬,也引起很多...

谢谢邀答!实际上,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实习生的工资标准,只是提到实习期间,实习单位要适当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现实生活中,有的实习单位甚至不给实习生报酬,也引起很多实习生的不满,自己同样也付出了劳动,为什么不能获得工资或劳动报酬呢?实习单位应给多少呢?

一、实习的双方不具有劳动关系。

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是学校根据专业培养及教学目标,制定社会实践计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或者用人单位实习。这种实习本身的目的在于接触社会,实践自己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而不是专业训练,其根本目的在于教学。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高等教育的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单位根本无法与实习大学生建立劳动关系。

二、实习生不能享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

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是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法所维护的“劳动利益”是一种社会利益。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较多权利,承担较少义务,用人单位必须在保障最低标准之上与劳动者进行协商。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实习生个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实习生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双方主要受民法调整,主要遵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几乎没有最低保障的限制,报酬多少是要经过双方协商的。

三、实习单位应合理支付一定报酬。

所说实习生实习的目的是提高对生产和生活的应变能力,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但毕竟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尽心尽力工作,也付出了很多心血和劳动,获得一份收获当然也是合情合理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对此也有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实习单位应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当然这虽然是原则性的规定,而且各地标准不一,但毕竟还是有可以遵循依据的。

可见,作为一个还在校门的学生来说,为了能提前认识到社会,踏入实习的大门,见识到丰富多彩的生活,无疑是一种促进和提高,是多少金钱都难以买到的,又何必为了短期的实习工资去计较生气呢。当然作为实习单位也不应吝于刻扣实习生的心血报酬,何况他们还是社会和单位建设发展的脊梁呢!更何况优待员工还能为单位积累良好的品牌、口碑和声誉,促进单位的发展呢!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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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是合理的。

为什么叫做“试用期”?就是因为员工入职的最初阶段,一方面用人单位要考察员工的综合素质,是否适应工作岗位;另一方面,也是给员工一个了解用人单位的综合实力、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员工因为不了解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不熟悉本单位的办事流程,即便是一个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到了新单位也有一个学习摸索的过程。

在这个学习和摸索的过程中,新员工往往很难施展开自己的能力和抱负。所以试用期,与其说是员工对公司的劳动输出,不如说是公司对新员工的技能输入。

首先,这个阶段时间不会太长。

一、试用期的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1.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

3.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其次,待遇不会很高。

二、试用期的工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80%, 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的离职规定:

虽然是试用期,但是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可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21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我认为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和双方考察适应彼此的一个阶段,薪酬待遇可以适当合理降低。

你好,按规定,试用期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江苏南通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通州区)、海门市、启东市执行一类地区标准14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3元/小时;海安县、如东县和如皋市执行二类地区标准,1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元/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六)劳动报酬。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合同里必须写明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几个月(一般是1个月到3个月,签三年期合同试用期最高不得超过6个月)。还有80%这个是不低于,看清楚是不低于,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应该是转正工资的80-100%,以及你可以查下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合同违法部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是的。

理论上说,试用期的工资是不低于正常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比方说,正式员工是2000每月,那在试用期就是不低于1600。

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最低限制,不得低于这个限制。

但是事实上,大多数的人并不会因为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标准而走法律途径,顶多是嫌低而放弃,所以很多用人单位并不会按照规定来。

新员工的试用期/没有具体规定/除国企外.一般企业为三个月.六个月/个人企业也有二个月.三个 月不己/至于交社保之事/要看签定合同如何?/

导读: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前,一般都会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获得工资报酬,试用期也不例外。那么试用期该如何发放工资呢?实践中单位以员工正在试用期为由而拒绝发放工资的情况有不少,如果单位不单位不发试用期工资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试用期该如何发放工资?

由于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非常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条款,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利用试用期的“模糊规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演变成了“白干期”“廉价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获得的劳动报酬非常低廉,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二、单位不发试用期工资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也应如期发工资,且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单位不发试用期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试用期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对于用人单位的此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予以维权。

相信您在看完上述内容后,能够对有关“试用期该如何发放工资”以及“单位不发试用期工资怎么办”等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应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甚至是不发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作为劳动者,如果您遇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的情况,您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依法维权,不过,此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才行。如果您不知道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您可以咨询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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