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新员工的试用期/没有具体规定/除国企外.一般企业为三个月.六个月/个人企业也有二个月.三个 月不己/至于交社保之事/要看签定合同如何?/
我认为是合理的。
在这个阶段,员工因为不了解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不熟悉本单位的办事流程,即便是一个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到了新单位也有一个学习摸索的过程。
在这个学习和摸索的过程中,新员工往往很难施展开自己的能力和抱负。所以试用期,与其说是员工对公司的劳动输出,不如说是公司对新员工的技能输入。
首先,这个阶段时间不会太长。
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1.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
3.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其次,待遇不会很高。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80%, 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虽然是试用期,但是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可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21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合同工资的80%,如果你的合同工资就是最低档工资了,当然就可以低于最低档工资了。
试用期不买五险一金是不合法的。
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是违法的。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另外单位与职工必须当月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劳动关系,公司采取两份合同的方法规避试用期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题外话: 实际上,很多公司的HR基本都是聪明被聪明误。很多人事劳动方面的事务做的不到位,甚至违法的也很多。但奇怪的是,有不少公司包括国企、大型集团化公司,还有500强,他们的人事制度不少都存在陷入法律纠纷的风险,很多年来居然安然无恙,几乎没有一起人事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不完全统计,因为我也无法查询,只是向一些员工了解)。可见劳动法实施情况是多么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