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售烟处罚标准_无证售烟怎么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21:25:04 人阅读
导读: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开展烟草制品业务的,烟草专卖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事实条例》(行政法规)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违法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烟草专卖法》的相关规定无证经营烟草的,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处以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涉及到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卖烟涉嫌非法经营。刑事案件追诉标准:  2010年5月7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中,第七十九条中规定: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根据以上规定,无证卖烟金额两三万未达到以上立案标准,可由工商行政部门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无证卖烟,这要视货值而定。

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无证经营购销、运输烟草制品,扰乱国家烟草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 无证卖真烟也要被判刑。

没有烟草销售许可证,出售香烟。

如果是真烟一般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如果是假烟会以非法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

烟草属于专营、专卖物品,必须有相关许可证才可经营,本案中高某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经营数额达5万多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所谓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般小店,小案件按《烟草专卖法》进行行政处罚,具体都要视货值而定。

无证经营烟草分为生产、批发、销售、运输不同的环节,处罚不同,具体如下 :

《烟草专卖法》

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工商查扣的烟草通常会没收,属于合格烟草的通常会拍卖,所得款项上缴车库,属于不合格烟草的会统一进行销毁。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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