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的宅基地可以交换吗_宅基地换楼合算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0:41:55 人阅读
导读:宅基地换搂不合算,你想啊,你的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而楼房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权,这样不合算。再就是不方便呀,你在个搂上住,想下还要坐电车,爬楼上山的不方便。我们是农...

宅基地换搂不合算,你想啊,你的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而楼房只有七十年的使用权,这样不合算。再就是不方便呀,你在个搂上住,想下还要坐电车,爬楼上山的不方便。我们是农村人,想放点家伙什都没地里搁,想养个鸡鸭的不能养,尤其是我是放羊的,要是我住搂上的话,我就不能放羊了。我喜欢农村的生活,也许我就是农村人的命,在农村在惯了,不愿到城里住,但是我的孩子就必须要去,因为在城里买不了楼的话,媳妇是不好找的。所以,我是这样想的,家里的宅基地还留着,城里的楼也要买。这样可以吧!


农村的宅基地不可单独过户。

农村土地是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村集体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一户只能享有一处。

有些地方政策出台可以流转农村宅基地,是有限制要求的。国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民可以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也就是说土地流转必须在同一个村集体内才可进行。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遵守“一户一宅”的规定。例如一家人有两个儿子,但只有一处宅基地,而结婚后分家,由于没有多余的宅基地,还是在一起居住,这种情况是符合条件的。

4、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 如果转让人只有唯一一处住宅的,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否则转让无效。

农民住宅不得向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不得向非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转让。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这几年在我们这边的农村,甲村民无住宅,无适合的宅基地建房。甲村民向同村的乙村民支付一定费用,用乙村民多余的宅基地向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得到建房许可后建房的案例。这种事情在村里是默许的。

需要购买宅基地建房的人,可以考量下自身和转让人是否都符合转让条件。也可以双方协商好,先用确认转让的地块去申请建住宅,得到建房许可后,再付款给转让方。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对此,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房屋,自然可以使用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因此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继续使用宅基地,而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

您好:

1、集体土地,国家现行政策是不允许买卖的。在现实生活中,城里人到农村买的是国家已经审批过的宅基地。这个宅基地永远是人家的。换句话说:农村的地,不是你想建房就能建房的。只有国家审批过的宅基地,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建房。即便是你买了块宅基地,最终建房时,还必须以买主的名义建房。因为在法律上,城里人根本就没这个资格。

2、人家的宅基地,在所有国家颁发的证件登记上,永远都是卖主的名字。依现行的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这种房子是不可能办理过户的。卖主随时可以反悔,你家只能要求退回建房付出的成本,或者再算个利息给你。

3、即便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发的商品房,仍然是“小产权房”。如果缺土地证、规划证等国家的正式开发审批手续。你买来的,也只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其实也只是村里承认,别人不会来跟你抢罢了。“小产权”房在性质上,是违法建筑,随时面临被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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