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人不出庭会有什么后果_被告不去开庭有影响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1:07:43 人阅读
导读:民事案件被告可以不出庭吗?答案是可以的。被告不出庭,人民法院按照被告缺席审理,被告放弃答辩,举证质证及辩论的权利。人民法院按照原告的陈述和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并予...

民事案件被告可以不出庭吗?

答案是可以的。


被告不出庭,人民法院按照被告缺席审理,被告放弃答辩,举证质证及辩论的权利。人民法院按照原告的陈述和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并予以判决。


  • 有些认为,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在对判决不服的部分进行上诉。一是一审在诉讼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二是二审为终审,在二审作出判决书后不可再次上诉,为生效法律文书,可以以此申请执行。

综上,建议被告尽量出庭应诉。一是对原告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进行答辩,举证质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二是经过原被告的对抗有利于法庭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书。

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在民事诉讼中,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分为: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其中证人证言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必须是了解案件事实的人;证人证言必须是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人(如意识不清,欠缺语言表达能力等不属于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人);证人证言必须结合其他证据得到印证后,才能作为证据采纳,单独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证人证言,只有证人出庭亲自就案件事实作证陈述,并且要有其他证据加以印证,法庭才会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加以采纳。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证人证言理解有偏差,认为只要证人将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亲笔书写成书面文字,签字加手印递交法庭就可以作为证人证言具有法律上承认的证据效力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证人仅仅将自己知晓的案件事实以书面文字作为证据形式递交法庭,这不是证人证言而是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例如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就是书证,他的证据效力是以合同中所记载的能够反映双方协商意思表示的思想内容展现出来的。当事人将证人所写书面文字作为证据是以文字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证人证言是证人出庭面向法庭就自己所知晓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出的语言陈述,并且在陈述过程中要接受法官、律师就案件事实所提的询问,从而查明或判断证人是否真的知晓案件事实。如果证人因种种原因不愿出庭作证,仅仅以书证形式作为证据,那么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很容易以证人证言不符合法定的证据形式未能亲自出庭为由否定证据的效力,当事人就会面临败诉风险。

目前,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没有强制规定知道案件事实的人必须出庭作证,这就给证人证言这种形式的证据效力打了折扣。同时,另一方面,司法实践中,又出现不少虚假作证的证人证言案例,这就要求法庭在将证人证言作为证据采纳时,必须要结合案件中的其他证据形式加以印证,综合审查判断证人证言证据真实性后才能确定是否加以采纳。

  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话,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被告不出庭有两种情况。   

一、《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如果是必须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1,经法院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

2、如果法院没有依法将开庭通知送达被告,导致被告没有出庭的,则应该由法院按规定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并将开庭通知按法定送达方式向被告送达,之后再按开庭时间重新开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仅供参考。

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已经签收了法院送达的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在开庭期日不来应诉,法院将会缺席审理;如果被告不接法院电话、不去法院签收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也不签收法院快递邮件,法院则会通过公告送达方式,待公告期届满后缺席审理。

对于被告而言,不去应诉在实际上就是放弃了答辩、质证、举证以及辩论的权利,有可能承担对其不利的诉讼后果。

对于原告而言,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官司胜诉。因为,法院处理案件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告要想胜诉,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不出庭法院肯定会缺席判决吗?

这倒不一定。

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对于一些不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法官经两次传唤,被告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通常会产生对缺席中不利的法律后果。

2、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例如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所谓拘传,就是派法警强制当事人到庭。

3、被告必须到庭,但一时又下落不明的,法官可以视情缺席判决、驳回起诉或裁定中止审理。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行政诉讼法》第48条: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不到庭就没有说话权利,就可以当庭宣判,不能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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