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吗_公司欠下债务股东要负责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5:03:07 人阅读
导读:其实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在经营的情况下欠下债务是非常常见的,如果欠债过多,那么就会造成公司无力清偿债务,而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那么这个时候股东会需要负担什么...

其实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公司在经营的情况下欠下债务是非常常见的,如果欠债过多,那么就会造成公司无力清偿债务,而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那么这个时候股东会需要负担什么责任呢?


根据我国法律上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的财产,股东如实出资的执行义务,且并没有抽逃出资的行为,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为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或认缴的出资额。如果出资的数额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就会承担连带责任。


那么公司的债务无力偿还了该如何处理呢?


1.对开办单位的债务清偿责任进行追究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被撤销、关闭的,有下列两种情形的,由开办单位(参见工商登记档案)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第一,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开办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第二,企业注册资金虚假的,开办单位应当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2.对出资方责任进行追究

企业成立时,投资者一般有设立单位、股东、合伙人等。投资者全额投资的,应当以企业资产承担责任,不追究投资者(合伙人除外)的责任。投资者不出资、出资不足或者抽逃资金的,应当在出资差额的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进行追究

企业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责任,并列为共同被告。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还应当追究注册资金担保人的责任。


公司面对的债务基本都是比较大额的,这个时候想要找寻什么办法来解决也是不容易的。其实在负债的公司相关负责人面对债务偿还十分艰难,可以试试看这个办法。现在社会上已经有从事债权债务化解的公司诞生了,这样的公司可以帮助债务人去联系债权人,让债权人把债权转让给平台,从而获得一定比例的积分去购买商品,大额债权可以充当现金去购买商铺、公寓、车位等资产。其中会存在一些服务费,债务人可以付出这一小笔钱就免去了负债的重压,可以有喘息的机会实现东山再起。


因为这样的债权债务化解公司不会催促债务人还钱,而且债务人还可以用自己的人脉资源、商品资源等非资金类的来抵扣债权,对于债务人来说是可以化解债务的一种方式。而对于债权人来说也可以免去苦苦等待的时间,早日变现实现资金流通,从而让自己的债权再次实现价值。对于苦求五门无法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的人们,可以试试了解债权置换这种模式,如果还有其他关于债权债务问题可以评论或私信我。

答:只要出资不到位,全体发起人(原始股东)就是绑在一起的责任共同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题主所讲的原始股东,一般指签署公司章程,认购出资或者股份,设立公司时的发起人;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也是发起人。发起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公司设立中,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债权人)可以要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实际上是公司债务)。

二、公司因故未成立,全体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对公司债务,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四、对公司债务,已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未履行出义务的发起人股东转让其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情形说明,公司发起人(原始股东)不仅自己要及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还要督促其他发起人或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将与其他未出资者一起,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不要以为自己出资了,别人出不出资就与自己无关了。也不要以为自己未出资但已转让股权退出公司,就与自己无关了。只要出资不到位,全体发起人(原始股东)就是绑在一起的责任共同体。

谢邀。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导致了明显的利益失衡。

为此,只有使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

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迅雷不及导致公司债权人受到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面纱”。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对“公司欠下债务股东要负责吗?”的回答。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我国,公司的形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

1、股东未缴足出资,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在未缴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股东抽逃出资,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其一,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其二,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其三,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4、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公司业务混同,股东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您好我是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的王双律师,希望我的解答能给您带来帮助。具体问题可以私信我详谈。


“挂名股东”虽不是实际权利人,但公司存在债务时,仍存在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指出,公司债权人以挂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挂名股东是无法对其进行抗辩的。挂名股东先行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后,才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一、股东和董事长有义务为公司偿还债务,董事是股东大会选出来的董事,董事会选出来的董事

长,所以他是股东,有义务去偿还公司债务。

二、股东只承担自己投资部分,不承担其他债权债务,如果实缴制的股东,就不需要承担公司任

何债务。

三、董事长有义务带领公司去赚更多的利润,偿还公司的债务,其次董事长只承担本人投资的部

分债务,其他债务不用承担,如果自己也是实缴制股东,那就承担董事长职位的责任,解决

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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