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第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打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第二,离婚协议虽然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并不代表签了离婚协议就已经离婚了。
第三,我国离婚有且仅有两个途径,一是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二是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所以,签了离婚协议,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该离婚协议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留底一份。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只要男女双方约定的事项是合法的,切实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那么此时男女双方是有权利基于财产等问题签订婚前协议书,而该协议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另外,一份有效的婚前协议,在协议内容中一般包含有以下这8点要素: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双方对一方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
3、双方对婚后家庭消费开支的分担;
4、家庭重大事宜的决策;
5、夫妻的忠诚义务;
6、一方的过错责任;
7、协议的生效条件;
8、双方签字并注明签署日期。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
这种契约式的婚姻我是举双手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