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被法院起诉执行能离婚吗_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3:34:38 人阅读
导读: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证吗?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趋势,离婚理由五花八门,各种因素在考验着现实婚姻,无论那一种离婚或结婚都离不开合法化的证件。结婚需要适龄男女到...

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趋势,离婚理由五花八门,各种因素在考验着现实婚姻,无论那一种离婚或结婚都离不开合法化的证件。

结婚需要适龄男女到结婚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护婚姻;离婚的有些繁琐,离婚分两种形式: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无财产争议,无子女抚养纷争,形成无争议协议性离婚申请书,交由婚姻登记部门审办,婚姻登记部门经调解无效后,收回双方结婚证书,重新发放离婚证书。

(二)法院裁决离婚

由于夫妻双方存在不可调解的分歧,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主要是存在财产问题或者是子女抚养问题,最后以法院裁决为准的离婚判决书。

两种形式离婚,法院裁决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故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办理离婚证书,再婚时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即可办理结婚登记,丢失的,可持身份证到判决法院档案室复印判决书并加盖公章即可。

如果妻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当然,如果丈夫不同意离婚,则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原告一方要求离婚的理由及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另外,即使离婚,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仍然应当依法偿还。

你老婆去法院起诉离婚,要的就是公正,公平,以法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能离婚。只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离婚。至于被起诉与离婚没有关系,该承担的债务依然承担。

首先离不离婚是由男女一方来主动提出的。如果你提出,自然有离婚的途径,但是没有一个法律会强制一个人离婚,只能说你反复地提出申请,让人家批准你离婚。

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想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就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才有可能去协议,如果一方想离,另一方坚持不离,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只能采取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离婚。

去法院起诉离婚也不是说法院就可以强制一方离婚,只能说你向法院提出你离婚的理由,由法院来判决你们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破裂,如果法院认为你们双方确实没有和好的可能,也没有感情了,那么法院有可能判决你们离婚。

但是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都不会轻易叛离,这主要是为了给男女双方再一次和好和的机会,如果没有判离,想离婚的一方可以过半年之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都比较大。

所以是否离婚并不是由法院来强制执行的,而是要看男女双方离婚的态度是否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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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缺席判决吗?

一、在当前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结论:你不去,法官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夫妻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诉讼期间,是可以办理离婚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仍应同共归还债务。

离婚指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不光曾经的他(她)是多么可爱,一旦离婚分道扬镳,竟形同陌路,受到更伤害的还有是孩子。人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就不要提出“离婚”二字。然而,确系二人感情破裂,又没有和好以致破镜重圆的可能,那么就得“琢磨”一下了。

按照我国《婚烟法》的规定,男女有自由恋爱,结婚自愿,离婚自由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确系婚姻期间双方感情破裂,一方坚持离婚的,人民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准予判决离婚。这个离婚判决,并不取决于一方的是否同意。

我(做兼职律师)就曾代理过这么一个离婚的案件:2018年初春我接到女生小雅的电话,她声称其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处了个女朋友,偷偷摸摸过期了“夫妻”生活,她主张离婚,其丈夫就是不同意。并以女儿要上初中,知道父母离婚必受伤害、耽误学习为由,苦求不要离婚。

当时,我也是好言相劝,希望能看到孩子的“面上”,给对方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再者,女人走一家进一家不容易,结婚离婚是决定人生之大事,不可草率行事。也许在我的劝说下,小雅决定先不离婚,并且要求和丈夫一同去打工,将孩子也一同带上就近安排上学。丈夫也完全同意,并写下保证书。当时我心里也是很高兴,自己又做一件“成人之美”的好事,

然而,两个月后我又接到小雅的电话,称“这次必须离婚了”。原来其丈夫“恶习”不改,仍和那个女人来往,还被女儿发现了。我对此只能无言以表,只好代理了这桩离婚案件。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小雅离婚诉讼成立,裁决离婚。

听了我讲了这个离婚案件,不知你作何考虑?只是不知道具体原因,你老婆非要去离婚。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系破裂,已经维持不下去了。成天吵吵闹闹,孩子在中间活受罪,还不如长痛不如短痛,勇敢面对现实。所言,东隅失之,桑榆可得,人间何处无芳草呢?

不知是否能帮到你,若有需要我会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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