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几级保护_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7:39:34 人阅读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第九条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

第九条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 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 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地方重点保护野生 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 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分为两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最初由原林业部和农业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共同制定并发布的一份由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名录。其中保护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

分为两级,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分为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

分为国家一级和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 一类动物名录:

    1)I类保护动物兽类:

    蜂猴(所有种)、熊猴、台湾猴、豚尾猴、叶猴(所有种)、长臂猿(所有种)、大熊猫、紫貂、貂熊、熊狸、豹、虎、雪豹、儒艮、白暨豚、亚洲象、黑麂、蒙古野驴、西藏野驴、野马、鼷鹿、白唇鹿、坡鹿、梅花鹿、豚鹿、野牛、野牦牛、普氏原羚、藏羚、高鼻羚羊、台湾鬣羚、赤斑羚、塔尔羊、北山羊、河狸、金丝猴(所有种)、云豹、中华白海豚、野骆驼、麋鹿、扭角羚、马来熊

  • 2)I类保护动物两栖爬行动物:

    四爪陆龟、鼋、鳄蜥、巨蜥、蟒、扬子鳄

    3)I类保护动物鸟类:

    短尾信天翁、白腹军舰鸟、白鹳、黑鹳、朱鹮、中华秋沙鸭、金雕、白肩雕、玉带海雕、白尾海雕、虎头海雕、拟兀鹫、胡兀鹫、细嘴松鸡、斑尾榛鸡、雉鹑、四川山鹧鸪、海南山鹧鸪、黑头角雉、红胸角雉、灰腹角雉、黄腹角雉、虹雉(所有种)、褐马鸡、蓝鹇、黑颈长尾雉、白颈长尾雉、黑长尾雉、孔雀雉、绿孔雀、黑颈鹤、白头鹤、丹顶鹤、白鹤、赤颈鹤、鸨(所有种)、遗鸥

  • 二类保护动物:

    1)II类保护动物兽类:

    短尾猴、猕猴、藏酋猴、穿山甲、豺、黑熊、棕熊(包括马熊)、小熊猫、石貂、黄喉貂、水獭(所有种)、小爪水獭、斑林狸、大灵猫、小灵猫、草原斑猫、荒漠猫、丛林猫、猞猁、兔狲、金猫、渔猫、麝(所有种)、河麂、马鹿(包括白臀鹿)、水鹿、驼鹿、斑羚、藏原羚、鹅喉羚、鬣羚、黄羊、盘羊、岩羊、海南兔、雪兔、塔里木兔、巨松鼠、鳍足目(所有种) 鲸目除一类外其它鲸类

  • 2)II类保护动物两栖爬行动物:

    三线闭壳龟、大鲵、绿海龟、凹甲陆龟、玳瑁、大壁虎、山瑞鳖、细痣疣螈、镇海疣螈、地龟、细瘰疣螈、虎纹蛙、云南闭壳龟、太平洋丽龟、贵州疣螈、大凉疣螈、棱皮龟

    3)II类保护动物鸟类:

    角、赤颈、鹈鹕(所有种)、鲣鸟(所有种)、海鸬鹚、岩鹭、海南虎斑、小苇、彩鹳、白鹮、白琵鹭、黑脸琵鹭、红胸黑雁、白额雁、天鹅(所有种)、隼科(所有种)、鹰科其它鹰类、黑琴鸡、柳雷鸟、岩雷鸟、雪鸡、血雉、红腹角雉、藏马鸡、蓝马鸡、原鸡、勺鸡、白冠长尾雉、锦鸡(所有种)、灰鹤、蓑羽鹤、长脚秧鸡、姬田鸡、棕背田鸡、花田鸡、小青脚鹬、灰燕、小鸥、黑浮鸥、黄嘴河燕鸥、黑腹沙鸡、绿鸠(所有种)、黑颏果鸠、皇鸠(所有种)、斑尾林鸽、鸦鹃(所有种)、形目、灰喉针尾雨燕、凤头雨燕、橙胸咬鹃、黑胸蜂虎、绿喉蜂虎、犀鸟科、白腹黑啄木鸟、阔嘴鸟、鹤嘴翠鸟、鹦鹉科(所有种)、小杓鹬、白枕鹤、花尾榛鸡、黄嘴白鹭、彩鹮、白鹇、黑颈鸬鹚、八色鸫科(所有种)、黑鹮、蓝耳翠鸟、鹃鸠(所有种)、黑嘴瑞凤头燕鸥、铜翅水雉、沙秋鹤、黑鹇、镰翅鸟、鸳鸯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一共分为两级,其中一级保护动物有大熊猫,金丝猴等80余种,二级保护动物有穿山甲,小熊猫等120余种。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和公布的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以至政治价值。因此,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予以重点保护。如《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致使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危险,严重侵犯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应当依法予以惩处。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988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988年12月10日国务院批准并由林业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共计258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刑法》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3个等级,一,二,三个等级,比如大熊猫是珍稀动物只有我国有,所以大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