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属于经济组织成员吗_没有户口怎么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1:54:08 人阅读
导读:农村户口是认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首要条件,但成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又可以将户口落入农村,这真有点像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那么,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到底能不能确定为农村...

农村户口是认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首要条件,但成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又可以将户口落入农村,这真有点像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那么,没有农村户口的人,到底能不能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呢?答案是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的。

其实,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法律上对其概念及资格认定尚未给出具体解释,所以农村当中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往往受当地乡规民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惯等影响,容易出现认定上的纠纷。

其实,农村集体经济的认定,首先必须遵守法律和政策,并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决策和坚持遵循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要在现行法律法规指导下,综合考虑当事人生产、生活状况、户口登记状况,以及农村土地对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认定,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是妇女、儿童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只要具有农村户口,在一轮土地承包时,已经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内的农业人口,都会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是,仅有农村户口,但并未在该农村承包土地,也不依赖该集体土地生产和生活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空挂户,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那么,哪种情况下尚未取得该村户口,而应该认定为该村集体经济成员呢?通常有以下几种人。
按照政策进行异地搬迁人员,如地质灾害频发、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黎民,国家重大工程必须进行的移民,比如当初的三峡移民,必须在迁入地承认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并依法为其落户。
户口暂时迁出的人口,如大学生上学、青年入伍、劳改劳教人员服刑,都可能将户口暂时迁离农村,这些人没有农村户口,也应该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内的成员。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和服现役军人,都无可争议地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还有一种人,户口成为非农业户口,但没有参加工作,仍以原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应该视为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比如许多农村大学生上学时户口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户口又迁入农村成为非农业户口,只要一直在农村依靠农村土地生产生活,在司法实践中应该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这一条对于许多农村大学生来说是好消息,但是,这一条在实践中争议焦点主要是是否在农村依靠土地生产生活,如果一直在城市打工,就无法进行认定了。

还有一条是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出嫁女”和“上门婿”的问题,在法律上,出嫁女可以不迁出户口继续在本村生产和生活,并且有权招上门女婿,这些妇女及其招赘的上门女婿,上门女婿依法可以在女方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落户,在司法实践中有权主张与本村村民享有同等的集体经济收益的权利,村规民约或者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做出的剥夺“出嫁女”和“上门婿”村民待遇的决定,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同时妇女离婚后户口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且继续在本村生产生活的农业人口,也应该认定为集体经济成员。另外,外省妇女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户籍政策原因户口暂时不能迁入,结婚证可以作为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依据。

最后,在农村的实践中,还有一条,对本集体经济组织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地人,可以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委会同意,接收为本集体经济的成员,将户口落入该村。比如当初村办企业招聘的一些特殊人才,都是通过这个渠道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享受和本村村民同等的待遇。

经济越发达,离婚率越高。饱暖思淫欲,条件好了,就想享受,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现在男女平等,女人也不一定比男人挣钱少,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谁离了谁也能活。离婚率高也与人们追求西方国家的生活方式有关,婚姻自由,性解放等。现在条件好的男人出轨,经济独立的女人也能出轨,谁也不在依附谁。说来说去,都是钱闹的?钱越多离婚率也就越高。在五、六十年代经济溃乏,人们只能解决温饱问题,没多少钱,所以也就不胡思乱想了?八十年代以前,人们生活水平普遍低,真没见有几个离婚的。

刚刚娶了老婆,这个老婆是个二婚的人,自己带着孩子,她到了你家,可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登记已经都错过了,所以我说如果再有普查的时候或者是申报的时候,你应该把自己的老婆和她带来的孩子也列入进去。因为,你们现在已经结婚了,成为一家人,当然自己的家庭成员都不可能不失群体经济的成员,因此我说还是要把他们都加上去的,只不过是暂时错过了这个机会,等到有机会的时候一定要加上。

户口本的构成有以下几个部分,首页、户主页和各家庭成员页。首页上说明该户所属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镇(街道)、房屋坐落、村民或居民委员会,以及该户的性质、登记机关(某派出所)等信息,户主页上说明的是户主的身份信息,其余各页上登记的是各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曾用名、别名)、身份证号、与户主关系、文化程度、血型、服兵役情况、工作或服务场所及迁移信息。

因婚迁入,在户口本上是会有记录的,并标明与户主关系是媳或妻等等信息。

离婚了,是一个人的重大信息变化,应当报备,并变更信息,可是如果依然挂靠夫家户口,问题就来了,与户主关系如何标明?难道注明是前儿媳?有点搞笑吧?再说人在重要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中常常要用到户口本,其中的尴尬不用我说了吧?

所以我认为,离婚了,身份和居住场所发生了变化,就应当尽快去派出所办理迁移,迁移到娘家,或新开户。不迁移出去,也不利于自己今后的各种活动,让你出示户口本时,该怎么办?腆着脸还去找公婆?怎么开口呢?

看男方那头批的,还是女方那头批的。如果男方那头批的肯定没有,因为户口本已经不在了。如果女方那头批的那肯定有

答:见意你从网上,搜索一下新修定的土地管理法,学习一下,我认为这次土地修法,主要真对农村婚嫁妇女修定的,其中有一条意思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不能因为妇女外嫁而收回,象你这种情况,土地承包权在婆家,不能因为户口回娘家,婆家村委会,就要收回你的土地承权,相对来说你也有参加分配,娘家土地补赔偿款的权利。

见意你把新修定的土地承包法,好好学学,耐心的找到婆家村委会,协调解决。

女方应在离婚前考虑到这一点,现在只能自行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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