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有效期_股权转让协议书还能修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03:38:55 人阅读
导读:公司内部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未做工商变更登记,只是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也未办理股权转让备案登记。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日期过长,2003年签的,这种情况,转...

公司内部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未做工商变更登记,只是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也未办理股权转让备案登记。

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日期过长,2003年签的,这种情况,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第一、谈及竞业限制问题,一般认为竞业限制包括两类:约定竞业限制与法定竞业限制。

约定竞业限制是指竞业限制义务依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而产生。通常约定竞业限制特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竞业限制一般适用于离职员工,目的是防止员工离职或者跳槽引发的商业秘密泄露。  

法定竞业限制是指竞业限制义务直接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典型的法定竞业限制如公司法中规定的高管竞业限制义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中的法定竞业限制特别适用于在职的高管人员,是一种在职义务,员工离职后不再负有法定竞业限制义务。

 

第二、我国法律法规关于“竞业限制”条款的规定主要见于劳动法、公司法等领域内

1.如果股东在公司有担任职务,那么其作为劳动者,应当适用劳动法、公司法中对“竞业限制”条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需要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2.如果股东不是公司员工,则单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来看,法律法规并未对此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故,其效力应当按照一般合同法原则执行,即只要是各方意思真实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该“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有效并得到各方诚信遵守。

 

第三、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与劳动合同并列的一类特殊合同。对股权转让协议的理解除应适用公司法等商事法律,还应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而不应是劳动合同法。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规定不属于公司法中的法定竞业限制情形,在无法适用公司法相应规定审查其效力时,其效力的审查应遵循合同法的一般原则。股权转让协议的当事人均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就竞业限制条款达成合意,条款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合法有效。  

尽管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不属于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情形,但是基于利益衡平,如果对竞业限制期限不加以约束,将过分限制竞业限制义务人的劳动权和择业权。《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法院可以类推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限定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四、《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如果符合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况,可以撤销。

所以,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禁业限制条款的效力一般认定为有效,但如果符合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瑕疵的情况,可以撤销。

问题是:股权转让协议书还能修改吗?


回答:可以修改的


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况:

  1. 第一种是对内转让,就是股东和股东之间的转让,可以有双方规定转让内容,

  2. 第二种就是对外转让,要经过股东们同意才可以。


协议书如果因为一些瑕疵想要更改,可以双方约定更改。也可以再行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明确发修改的条款内容并注明原协议与补偿协议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

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以二者虽然都是股权,但两者之间仍有区别。

向法人投资者股权的内容主要有:股东有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股东有参与制定和修改法人章程的权利;股东有自己出任法人管理者或决定法人管理者人选的权利;有参与股东大会,决定法人重大事宜的权利;有从企业法人那里分取红利的权利;股东有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有在法人终止后收回剩余财产等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源于股东向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者的股权,除不享有上述股权中的第一项外,其他相应的权利完全相同。股权和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财产权,均来源于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向被投资人投资的目的是营利,是将财产交给被投资人经营和承担民事责任,而不是将财产拱手送给了被投资人。

所以法人财产权和合伙组织的财产权是有限授权性质的权利。授予出的权利是被投资人财产权,没有授出的,保留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由此派生出的权利就是股权。两者都是不完整的所有权。被投资人的财产权主要体现投资财产所有权的外在形式,股权则主要代表投资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期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开始到股权转让协议结束。

二、股权转让协议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诉讼时效为两年。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历义务,其他股东或公司要求其补足出资,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是对公司侵权行为,公司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股东因此提起代表诉讼的,亦适用该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如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受让人依据股权转让合同已经取得公司对其股东身份的确认,股权受让人要求股权受让人给付股权转让款,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人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股权受让人给付股权转让款,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给付股权转让款时间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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