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不同意司法鉴定怎么办_为什么申请司法鉴定被法院拒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3:36:50 人阅读
导读:民事诉讼中除了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外,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对提出主张又不提供相应证据的原告,将很可能会承担败诉的后果。在司法鉴定环节,如果一方不配合,同样要承...

民事诉讼中除了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外,应该是谁主张谁举证。对提出主张又不提供相应证据的原告,将很可能会承担败诉的后果。在司法鉴定环节,如果一方不配合,同样要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具体何种不利后果,无法一概而论,要看具体的鉴定内容和不配合方造成的影响。民事诉讼中对事实的认定还通常遵循优势证据原则,也就是说那方证据对特定事实的证明力更强就应该采纳那方的证据。

法海一粟认为,经过一审、二审审理的案件,而其中的证据没有质证法官即作出判决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主审法官就是想偏袒对方,也不会如此明目张胆。

1、题主要求鉴定,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权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任何人都不能予以剥夺的。申请司法鉴定,是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的方法。但是,该项权利的行使却有一些条件。而如果当事人的申请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庭则可以作出不同意鉴定的决定。至于法官不同意鉴定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则是另一个问题。

2、题主的案件可能已经经过二审判决。从题主的题目来看,这个案子已经经过二审审理并已经作出判决。这个时候,题主只能在收到二审判决之日起6个月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一般情况下,题主的再审申请,法院将不再受理。

3、进入申请再审后,题主仍然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现在的问题是:题主的申请是否属于必须行为。就是说,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事实是否属于案件的关键事实。如果是,那么,题主当然可以申请鉴定。只是,这种申请须进入再审程序后才能进行。而题主面临的问题是:能否进入再审程序。

4、法官要求题主放弃鉴定申请的行为。法官要求或者提示题主放弃鉴定申请,一般有以下可能:一是鉴定没有必要,因为待证事实与案件关联性不大;二是属于需要鉴定的事项,但是,主审法官不想改变一审结果。鉴于基本案情不清,所以也无法作出准确判断。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只要你找出第一次司法鉴定的问题,二审就应该同意重新鉴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司法鉴定通则》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青岛正源司法鉴定所高级工程师

打医疗官司很难,从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始,我们患方就被医院和法院牵着鼻子走!院方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医学会明显偏袒院方. 鉴定结论为:属于医疗意外,院方不负任何责任!我方不服,但按照程序,只能向省级医学会申请鉴定。

结果仍是对我方不利!现我方要求到省外司法机构做司法鉴定。院方确以口头通知:“上级法院(中院)认为,该案已做了两次医疗事故鉴定,不同意再向其他机构做司法鉴定. 若你方坚持要做司法鉴定,等开庭时再向法官申请。试问,拿着两份明显偏袒院方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开庭,不是明摆着要输吗!法院为何要剥夺老百姓申请司法鉴定的权利! 家中遭遇亲人不明不白的突然离世,已是痛苦欲绝!含着血泪将医院卑劣行径写成一纸诉状,以求得到人民法院秉公依法办理. 可得到的却是一次次目睹医院和法院的强强合作!“公正的”法院请你告诉我:“开庭前,你都不受理我方的司法鉴定申请。开庭后,你又会同意我方的请求吗?还是让我方一审败诉,再来个二审!”我们老百姓的钱都是辛辛苦苦剩下来的!为什么要让我们老百姓的维权路走得这么艰难!

当然可以啦。

一般情况下,一审法庭认定的司法鉴定,二审法院会直接采信,不会主动去重新鉴定,除非:1、司法鉴定有明显问题;2、当事人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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