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超过两年还能理赔吗_交通事故处理超过两年还有效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2:30:33 人阅读
导读: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处理民事赔偿的重要证据,但是如果超过两年以后就失去诉讼时效,打官司就可能承担败诉的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

交通事故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处理民事赔偿的重要证据,但是如果超过两年以后就失去诉讼时效,打官司就可能承担败诉的结果。《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涉及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两年,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述两年或一年,并不是指从发生事故,而是从具备起诉索赔的条件开始。例如,某甲三月一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三月二十日收到交警的责任认定,七月五日出院,八月四日拿到伤残鉴定,则从八月五日开始一年内为诉讼时效期限。同一案件,既有财产损失又有人身伤害,以较晚项目的时效为整个案件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还有个中断问题。还以本案为例,如果受害者一直在和肇事者在商谈赔偿问题,最后一次商谈后一年或两年为诉讼时效。

此外,如果加害方一直答应赔偿,则法官不会主动提出诉讼时效问题。

保险会理赔,由于调解失败,诉讼时效可以交警制作的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1年。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是:1、协商损害赔偿争议,但未达成协议的。(1)自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的,从达不成一致意见之日起计算;(2)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但未达成一致的,从接到交警当场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计算;(3)交警适用一般程序调解,但未达成一致的,从接到交警制作的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2、协商损害赔偿争议,达成一致,但一方到期不履行的,从协议书约定履行的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3、未协商损害赔偿争议的。(1)未达到伤残的,从医疗终结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2)达到伤残的,从伤残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计算;(3)死亡的,从办案机关通知尸体火化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4、肇事逃逸的,从接到交通警察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或者从确定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人和肇事人之日起算。5、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警队处理,交警队决定不予受理的,从接到交警队送达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需要康复治疗、后续治疗的,从康复和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7、其他未列情形的,从接到相关的法律文书之日起计算。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保险事故的理赔期是很长的,一般财产险合同是2年。如果说的保险理赔超出了保险有效期那大可不必担心,甚至是第二年换个公司投保,都不会影响你=上个年度的保险事故的索赔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及时通报保险公司。但是具体多长时间,现行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可以这么说,只要你有足够证据证明发生了事故,并且有事故现场的足够资料(如照片,录像等)应该是不受时间限制。

司法实践中,也有少数保险公司因为没有及时报案拒赔的,但是只要有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证据资料,并且保险公司没有相反证据反驳,法院都会判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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