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不一定。因工致残不适合原工作岗位,应当调整新工作岗位,薪酬应当与新岗位相对应。
工伤后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岗调薪的,一般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五级、六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之外,还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但对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职工对安排工作没有具体规定。这需要依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依约变更,一种是依法变更。因此,调岗也相应地包括依约调岗和依法调岗两种形式。依约调岗是调岗的一般原则、普遍情形,具体指企业调岗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关于上班期间工资降薪,现在都是易岗易薪,调换了工作岗位,就要重新补充劳动合同,更正待遇,如果你没有调动岗位,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随意降薪的,如果你是因为工伤,不适合原来的工作岗位,给你调整也是合理的,
另外,关于奖金的问题,工伤是不能领取奖金的,因为你毕竟没有上班,创造劳动价值,奖金是职工给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所另外得到的报酬,工伤保险条例也没有规定,必须要给奖金,所以,不给你奖金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多劳多得的原则的,
这个问题隐含了两个问题,本质上是调岗降薪的问题,特定条件是疑似职业病期间。我们逐一说明。
我们先来看一下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调岗一般是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双方有书面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合同实际履行已经超过一个月双方无异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个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注意了!
第四十条(一)和(二)中并未出现“协商”、“协议”的字眼,似乎完全没有考虑到民法中的平等公平原则。然而,这正是立法者的高明之处。立法者实际上是把(一)和(二)中的情形,视为企业的用工自主权,赋予了企业特殊情况下单方调整劳动者岗位的权力。看似不公平,实则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广义上的公平。
第四十条其实是赋予了企业一项权利,在劳动者因客观原因无法适应现岗位的,企业可以单方变更其岗位,这个是合法的调岗。
同时,岗位又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待遇问题,这个无论是在国企还是私营企业都是一个共识,应无大的争议。
绝大多数企业都实行的是岗位薪酬制,不同的岗位,工作难度、资质要求、贡献指数不同,工资待遇自然会不同,这也符合我国市场经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的规律及人力资源管理中"为岗位价值付薪、为业绩贡献付薪"的原则 。
所以,绝大多数企业都是:以岗定薪、薪随岗变。因此,如果工作岗位变更了,则工资待遇自然要变化。
举个例子:小王原来在公司做印刷机长,工资待遇计件为12000元,后来小王因工伤,右手残疾,无法再操作机器 ,经公司调整为保安岗位。工资由12000元降至5000元。
这个肯定是合理的,因为除非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能安排的工作岗位只能是保安、后勤类,而这些岗位的工资肯定是没有之前高的。
综上可知,法律允许:特殊情形下,公司可以单方面调岗降薪,且不需要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
再来回答另一个问题,
同样,看一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二)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三)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可以看到,职业病防治法第56条第二项明确表示对于职业病员工可以调离原岗位 。则结全前文,调整工作岗位后的工资可以按照新岗位的计算。
这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的规定。
一般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 ,都有相应的津贴,工作环境也比较恶劣,调整到新的岗位后,相应的津贴可以取消,是有可能会造成工资降低的。
行文到此,我们已经大致回答了文章开始的问题。
1、特殊情形下,公司是有权力单方面调岗降薪的;
2、员工诊断为职业病后,公司同样有权力调岗降薪。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据此,可以认为,在员工被诊断为职业病后,至伤残鉴定结论出来前,应认定为”停工留薪“期间,则原福利待遇不变。
所以,我们最后来准确地回答这位员工朋友的问题。
1、在疑似职业病期间,公司是有权利对你进行调整岗位;
2、在诊断为职业病后至评残结果出来前,你的岗位虽然调整了,但是原工资待遇不变;
3、在伤残鉴定之后,工资标准按新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
再通俗一点回答就是:
在疑似职业病期间,公司有权利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 ,
但不能降薪,在诊断为职业病后,评定伤残等级后,公司可以单方面调岗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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