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强制执行条件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强制执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6:29:34 人阅读
导读:《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不一定。

一要看是否是一处房子。

二要看是否是可以处理的一处房子。

一审审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简易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审限: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执行程序: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所以,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在不延长期限的情形下,走完所有普通程序,大概需要一年半的时间,简易程序则是一年。当然,这些时限都是一般情况,因为每个诉讼案情不同和不同法院的办事效率也不同,存在超期情形。

一般是六个月执行完毕。如果有房子,会把房子拍卖掉,时间可能会稍长一点点

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子,已经私自交易,但未办理过户的,法院可以查封,查封之后进入执行程序,可以拍卖房产。法院查封之后就办理不了过户了!!购买人有异议的,可以提保全异议,执行异议,甚至提异议之诉(打执行异议的官司),法院经审查或者诉讼之后,驳回异议的,那房子最终可以被执行。

你好我是从事二手房中介的,我们公司出现过这种情况。

你直接起诉卖方。赢了的话法院会给一个房屋强制执行过户判决书。你可以把这个判决书拿到当地的房交所执行强制过户。不用卖方出场不用房产证的。

至于你说的时间这一点就看法院什么时候出判决了。

如果此房已经被查封的情况下。是中介带你去买的这个查封房你也可以起诉中介赔偿购房损失。

如果是个人联系的业主。那就只能认栽了。要不让他坐牢,要不让他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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