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出狱时间要严格按照法院判决书确定的时间执行,即法院判决书上都详细载明刑期的结束日期,该日期即为出狱日期,不需要计算。
2、如果服刑期间依法减刑的,减刑时间也会在法律裁定书中详细载明,按减刑裁定书载明的刑期结束时间执行即可,也不需要计算。
3、法院刑事判决书中对服刑时间的表述是这样的:判处有期徒刑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后面的时间即为出狱时间。
首先说这种情况,通过非正规程序是无法查询的,有时也是无法查询的。
1、非正常渠道是指,普通民众是没有办法查询的。对于服刑人员的出狱时间只有执行刑罚的司法机关可以掌握。如果是普通民众查询,司法机关不会提供这种服务的。当然,其它司法机关可以凭正规手续可以查询到的。
2、如果不涉及减刑的话,判决书上就载明了出狱的时间。如果涉及减刑,只有拿到法院减刑裁定书才能确定出狱时间。往往有很多服刑人员在出狱前几天、甚至前一天才拿到裁定书。所以说,是很难查询的。
刑罚时间计算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算,判决前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羁押一日折抵管制两日。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判刑12个月算一年,判刑7年,如果服刑人员表现良好争取减刑,可以减刑1至2年左右,大概5到6年可以出来的。 从法律规定上说,判刑四年至少要经过二年才能出来,既所谓的“刑期过半”;但是实际上,大多数监狱在办理减刑假释时,除了得分、行政奖励等条件外,还要求在监狱服刑一年以上,这样的话除去进入监狱之前在看守所的时间(如果有二审的话在看守所的时间就更多)之后,判刑四年的话能在刑期过去三年的时候减刑或假释出来,就已经算是很快、很理想的了。当然,保外就医不算,那个刑期过三分之一就有可能出狱。
投监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完成(一般情况下,看守所每个月固定时间送罪犯至监狱)。判决执行前被羁押的也算刑期。 犯罪后,法院判决书生效起,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的,会投监执行剩余刑期。 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判决执行之前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如果罪犯从被刑事拘留后,一直羁押在看守所的,那么刑期从刑事拘留之日起计算。 《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在判刑后的时间内。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