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您好,上海杜继业律师团队就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问题:(1)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2)如何认定遗产?如何分配遗产?(3)男方全款买房,女方婚后加了名字,女方去世后,父母是否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一、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如何认定遗产及遗产分配规则?
遗产是指当事人死亡后所遗留的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
1.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 2.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 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5. 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6. 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下岗职工买断工龄款。
遗产的分割规则是,有遗嘱的,遗嘱优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的顺序和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没有特殊情况由第一顺位平分其遗产。
三、房产分割问题
男方房产加上女方名字之后,即变成夫妻共有。女方去世后,她的份额按照遗产在继承人的范围内进行分割。
文/上海杜继业律师团队(如需进一步咨询或交流,请点击“关注”后,直接通过头条“私信”联系)
此事应参看新婚姻法的法律规定和2019年开始实施的关于离婚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割补充说明或者详细咨询律师。究竟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该分割哪些不该分割的?比如:婚前的房屋车子是父母的,结婚后共用,可以使用。离婚了女方没有分割权。不离婚夫妻有继承或遗嘱分配继承权或赠与接受权。女方,结婚时自己带来的包括娘家陪送的(比如:房屋车子等)凡属自己名下的,离婚都属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索留。
(不是专业解释,不一定准确)
谢谢邀请!
题主的问题是否应该这样描述——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房)产,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解析以上法律规定,即,夫妻之间的财产涉及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而言,如果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仍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有约定,则从约定,没有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结婚多少年,个人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现行婚姻法没有相关的规定。
图谋不轨,知道也不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