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给女方男方不给的后果_孩子的抚养权在女方,但是男方不给孩子,该怎么起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21:34:21 人阅读
导读:1、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践中,这种类型的执行不好执行,因为执行的对象是孩子,这样对孩子也不利,如果能协商解决最好;或者自己找到孩子后自行带回。2、如果判决...

1、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践中,这种类型的执行不好执行,因为执行的对象是孩子,这样对孩子也不利,如果能协商解决最好;或者自己找到孩子后自行带回。

2、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对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就意味着,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以及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个人,如果有执行能力,但采取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履行执行义务,可以依法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这个问题的开头就不对,法院是不会把任何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任何单独一方父母的。除非有一方是丧失了体力劳动能力,又没有经经济来源,不能履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才有这种有失公正,公平的判决。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双方都有共同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孩子的监护权只能由父母的一方担负,失去监护权的一方,有权探视孩子,是得到法律保护的。这个问题的提法应该是;法院把监护权判给了女方才对的。

法院能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你,证明你有稳固的经济收入,对孩子的抚养有保障。离婚后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都要优越于前夫,更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有征求孩子意见,愿意跟父亲生活,还是愿意跟母亲生活,才会这么判的。

现在前夫拒绝法院的判决,不把孩子交给你,你可以把前夫再告上法院,要求法院依法落实你的监护权,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我是离过婚的过来人,离婚后无论孩子判给哪一方,双方都有权力和义务去见孩子和教育孩子,在生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孩子自己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而没有被孩子选择生活的另一方出经济开支,我想这样才能让孩子更好的生活,因为离婚而未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了,其他应该由孩子选择。

谢谢邀请:

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把小孩交给女方行使抚养权监护权。

二、女方另案起诉行使探望小孩的权利,依法追究男方非法侵犯女方行使探望权,非法拘禁藏匿小孩,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起诉男方赔偿女方经济损失,计时工资100元/分钟,从男方非法藏匿小孩日的具体时间起,至男方交出小孩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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