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是重婚罪证据_告重婚罪,小孩的出生证明算证据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1:01:17 人阅读
导读: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

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生育孩子出生证只是案件证据之一。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结婚证,才能领到小孩的出生证明; 如果 另一方和别人生的小孩有出生证明,那就是说,另一方重婚了。你可以起诉另一方重婚罪!

可以按重婚罪报警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

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重婚罪的法律責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关系。如夫妻关系已解除或者配偶一方死亡的夫妻关系自然消失了!

所謂眀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結婚的: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其結婚的(未登記但事實上以夫妻名义而生活同居丿的行為!

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結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说重婚不仅仅是违反道德的行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婚姻社会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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