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权可以放弃吗_怎么放弃赡养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7:13:27 人阅读
导读:1、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孩子生父放弃被赡养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即使作出这样的承诺,如果一旦在年老的时候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要求孩子承担赡养义务。2、探视权...

1、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孩子生父放弃被赡养的表示是无效的。因此,即使作出这样的承诺,如果一旦在年老的时候没有生活来源的,可以要求孩子承担赡养义务。2、探视权和赡养权是不同的,如果放弃一般予以尊重。

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任何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均属于无效协议!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脉亲情.抚养与赡养的义务不因父母的离异而改变,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导致家庭出现离婚变故,但孩子是无辜的,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须给付抚养费直至18周岁为止,当然有抚养权的一方有能力独自抚养子女,不需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除外,否则另一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必须履行,这是法定义务,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同时离异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也是法律所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不允许没有抚养权的父母探视自己子女的,也是没有法理和情理依据的,从人性亲情的角度来讲,甚至是残忍的。

赡养权一词,用词不够严谨,赡养只有不可逃避的义务,而没有可不可放弃的权利,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历史悠久,但不可滥用,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一种义务,不是权利,不是想放弃就可以放弃的,不因父母的离异而改变,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父母离异,子女是最大的受害者,无论抚养权判归那一方,子女都会因家庭的不完整,缺失父爱或母爱,会有自卑心里,会养成孤僻的性格,会导致人格的不健全,会变成问题孩子,甚至就连在相亲谈对象时都会被嫌弃,如果离异父母再不去探视,不给付抚养费,对子女的成长过程中不闻不问,不能给予足够的温暖和爱,这样的家长是不负责任的,不合格不称职的,当初只顾自己开心,把子女带到人世间,却不管子女日后的生活,这样的家长难道不是对子女的一种犯罪吗?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简单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题主的具体描述是:没钱养孩子,给前夫了,但自己也没再生孩子,收入很低,老了后孩子有法律规定要赡养我吗?虽然没有养过,孩子还是我生的

首先,夫妻离婚时,应就孩子的抚养问题,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认并自觉地按协认执行;或者按照法院在离婚判决书中就孩子的抚养问题的判决结果,严格地予以执行,以保证孩子顺利地长大成长。此时的孩子是未成年人,自然,孩子的利益最大化是最高原则,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多数情况下离婚的夫妇,其孩子是由母亲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的,原因也很简单:有利于孩子顺利地长大成人。

其次,夫妻双方离婚,并不影响孩子与父母亲之间的父、子/女关系,母、子/女关系。也就是说:离婚之后的男、女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都平等地负有抚养的法律义务。包括支付抚养费,给予日常的生活照料,以及探视、关心、爱护等等。

再次,当孩子长大成人后,离婚之后的父、母进入老年人阶段时,孩子也相应地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离婚不要孩子,老了孩子应该赡养我吗?综上所述,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说:这位老人的孩子是应该赡养老人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也十分地肯定。

但是,法律归法律,实际归实际。有时法律的原则规定与现实生活之间,无疑是有一定距离的。这位老人又是怎么做的呢?1、老人未支付抚养费。没钱养孩子,孩子由前夫抚养,估计也没有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因为她说没钱嘛。2、如果再婚、还有继子/女的话,继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离婚之后,老人当然可以再与他人结婚,如果后夫己有孩子,自然,她就是后夫孩子的继母。在与后夫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后夫的孩子长大成人后,当然也应该承担赡养继母的法定义务。更进一步说:这位老人的孩子和继子/女都负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3、老人与孩子的感情问题。老人既然没有出过抚养费,如果离婚之后又住得/出嫁得远,探视、日常照料就有所不便。即便比较近,如果毫无责任心地一走了之,再也不闻不问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在此情况下,孩子与老人之间的母子/女感情一般就比较淡漠了。极个别情况下,孩子对母亲还会有一定的怨恨甚至深深的敌意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毕竟,感情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日积月累、点点滴滴地逐渐培养起来的,这是任何法律、法规都无法改变的现实结果。套用一句老话,就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仅此而己。概括为一句话:老人只是生了孩子,根本就没有养过孩子。题主也明白地表示:虽然没有养过,孩子还是我生的

所以,这位老人一生中虽然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基本上唯一的作用只是生了孩子,但在养孩子上毫无贡献或者付出。生而不养,先输了底气。现在老了,又想要孩子赡养她,从法律角度讲,这肯定毫无问题。实际上孩子愿不愿、是不是赡养,那就只有天知道了。可以肯定的话,如果孩子坚决不赡养,老人当然可以起诉孩子,法院判决也肯定能赢官司,只是民事法律判决能执行到什么程度,还是那句话,只有天知道了。

毕竟,生而不养,是毫无付出;老而求养,是只求回报。对此,只能说:似乎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了。恐怕也只能落得个理直气不壮的结局。常言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位老母亲就十分典型

没听说有这么奇葩的事,把父母委委给托别人赡养,也没听说还有人会替你赡养父母的!

委托别人赡养,委托给谁?赡养到什么程度?那你与父母的感情就不要了?那你与父母的关系就脱离了?那你就不去看望父母了?

有个小猫小狗的,因为出门在外,无法照顾,把猫狗的生活费给人家后,可以委托别人给寄养一段时间,外出了,家里没人了,可以委托别人给照顾一下家,但是,绝没有把父母委托给别人赡养的!

那么父母委托给别人赡养可不可以呢?不是不可以,也是可以的,在这二个条件下,你也是可以把父母委托给别人的,一是国家需要你去做一件为国家为人民的大事,这个很长的时间你不能照顾你的父母,你是可以委托别人帮助你照顾父母的,但这还不能叫赡养,也只能叫委托别人照顾你的父母。另一个条件就是你可能要离这个世界的时候,你才可以委托别人来赡养你的父母的,这就可以叫做委托赡养了。

所谓的继承权也就是你父母的财产,也就是你父母离世后的财产的继承,那么你要放弃继承权可以吗?这个是完可以的!你要放弃继承权你得走一套法律的程序,你要写出一个放弃继承权的文书,签字按押,通过公证后或通过法律的认可即可,当你放弃了继承权后,你父母就可以立下遗嘱,并通过公证后符合了法律的要求后,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将他们的财产在他们百年之后,把他们的财产继承给符合了法律意义上的人的继承就可以了。

当这些法律的手续都办妥之后,你的继承权就没有了,但是没有父母的继承权之后,你的赡养父母的法律的责任和义务还在,你也必须要赡养你的父母的,也要给你的父母养老送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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