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是什么_个税专项抵扣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3:47:24 人阅读
导读:继续教育和子女教育是两个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是二选一,可以叠加使用。两者在抵扣分担上是有交集的,简单说一下这两项的扣除标准和扣除方法,供您参考。继续教育专...

继续教育和子女教育是两个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是二选一,可以叠加使用。

两者在抵扣分担上是有交集的,简单说一下这两项的扣除标准和扣除方法,供您参考。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比如您自学本科学历,用时36个月,就可以在36个月内每月扣除400元。

2、纳税人接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个人接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其本人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1、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1000元/月的标准定额扣除。

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职、技校)、高等教育(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

3、年满3周岁的学前教育阶段,也是按照每个子女1000元/月的标准扣除。

4、扣除的方法: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100%比例扣除,也可以双方各担50%,但是,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和子女教育的交集

这两项专项附加扣除交叉的地方是,如果子女已经参加工作,又参加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从父母的工资中进行代扣。

代扣的标准要按照继续教育的标准:400元/月,而不是按照子女教育的标准:1000元/月。

纳税人自己参加继续教育,自己的子女又处于学前教育或者全日制教育阶段的,是可以叠加享受专项扣除标准的,纳税人有多个子女的,子女教育也可以叠加扣除。

具体执行标准以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继续教育支出:是指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在接受社会上的各种教育的支出费用。 例如:在职研究生、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会计师等培训及考试费用,在进行培训和考试时有相应的合规发票,可作为税前的扣除项。 继续教育是国家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支撑。继续教育涵盖函授、业余、脱产、网络教育、远程开放教育等不同形式的本专科学历继续教育,以及短期培训等非学历继续教育。

今年个税改革非常引人瞩目,从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到全新的个税抵扣新办法,经过多次的猜测和分析,如今终于得到最终的确定与落实。

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项办法》的通知,此通知将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个直属机关,并在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有九章,除了总则、保障措施和附则之外的其他六章,就是这次专项附加的重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

我们先来详细了解一下这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涵盖小学和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统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在中国境内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期限不超过240个月,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不同,按照每月800元到1500元标准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

纳税人赡养60岁及以上父母时,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也就是说,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只要大家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就可以在纳税前,提供证明,将纳税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定额扣除后,再将剩余部分,按工资比例纳税。

计算方式:应纳税金额=月收入-起征点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得到剩余金额后,再按照工资所属范围,进行纳税。对我们个人来说,可以说是非常利好的个税扣除办法。

这是不可以的,新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等六大类可以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事项。

其中继续教育,如果从事学历学位教育,可以按照400元每月的标准进行,按月扣除,如果取得职业资格教育的证书是按照3600元进行个人所得额一定要扣除。

两者有区别的是,如果从事学历学位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进行扣除。

如果是取得执业资格教育证书,《暂行办法》是这样明确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所以,虽然2019年我们采取的是全年个人综合收入计税,但是时间是2019年全年的,并不是向前推一年之内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是一个年度一个年度进行的,所以大家还是要了解相应政策。

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支出,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或学位的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

另外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属于可扣除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今后计算个税,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修改后草案的这一规定,让很多人想想都感到兴奋,要知道国外很多国家都是采取类似做法,此次改革我国也加快了国际接轨。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子女教育支出应该基本是正规学校的费用扣除,中国子女的教育支出集中在高中、大学和幼儿园阶段,九年义务教的费用基本是依靠财政来解决的。重点解决幼儿园、高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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