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两年多的婚姻,性格不合而离婚。
婚姻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各种味都有。你俩的婚姻,缺少一根捆仙绳--孩子。夫妻两年的时间在一起,如果没有采取避孕的方法,而没有孩子就是不孕。
现在没有孩子,又性格不合,清官难断家务事,真的不知说什么好。日子各过各的,好合好散也许缘份已尽,未尚不是好办法。至于彩礼钱多的话退部分也可以,普通老百姓养儿娶媳妇不容易。不退也行,两年多的婚姻, 老公又先提出来的离婚,法律也不支持。
本次重点,给你俩今后人生路几点建议,一上医院检查身体,到底是谁不能生育,及时发现早治疗。二婚姻大事,不可草率。再婚后个性不可太强,不要总是性格不合。出现了三婚,四婚那到底是哪个不好呢?大家都会知道,影响不好。
要退彩礼也可以啊,但你得说清楚原因,发生了什么事才会令你打退彩礼的主意,什么都不说你这不是纯粹上这找骂来吗,吃饱了撑着吗。
如果确实是女的对不起你,有骗婚嫌疑,你大可以堂而皇之通过法律寻回你的公道。证据确凿的话自然能维护到自己的权益。
如果啥事没有,只是找个理由想把人甩了,然后还想拿回彩礼。你这纯属痴心妄想,不单你这钱要不回来,你家里的钱也悬乎了。
既然你啥理由也没说,那就权当你是后者了。你不喜欢人家为啥要跟人结婚呢,一个月就想换老婆了,还想白睡人家,想的很美,算盘打的也精。
但现实会很残酷的把你拍醒的,你就继续做你的梦吧,不要醒来。
男方有没有跟女方睡过呢?
如果睡过,就不能要回来了!
毕竟作为男方,你强调的是“物”。
你的10万元,这是不变的有形的价值,是“物”。
如果一个女人按照你的思路,把自己也变成一个“物”。
一个面包被你咬过了,你想退,然后还想让老板把钱退给你?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如果抛开你那10万元彩礼的“物”,婚姻应该是以爱情为基本的。既然是以爱情为基础,可你们爱情的成分去哪儿?既然有情的部分,彩礼能不能退回来,应该是双方商讨的结果。
不考虑情的部分,只考虑物的部分。大家以物换物,物物相折,显然你的10万元可能会大打折价,或者拿不回来。
谢谢邀请。
每把锁都有属于自己的钥匙,才能打开心扉的门。
结婚,离婚,复婚。这是人在经历的情感的波折而又重新走到起点。
至于彩礼是否能要回?因人而异,没有统一的标准答案。
只要是在法律允许下,不违背道德的底线,在对方自愿下,也可以要回来。
……
你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这是你的自由,当时我想说的是,你真要这么做了,估计你以后够找不到老婆了,女方如果不是恶意欺骗男方,我就觉得没必要这样小肚鸡肠,真要这么做了,估计就成了黑历史了。要不要得回来先不说,到时候又是一件扯皮的事情,伤精力,有这功夫不如在找个老婆来得划算!
男方说离婚彩礼就打水漂了,女方不会退礼金给男方,
谢悟空小秘书邀请:
未婚男女,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婚俗文化。表达了男方对女方的尊重,也是对女方的重视。
未婚男女结婚,是人生的转折点,也是两个家庭的大事。确实不应该马马虎虎,应该讲究些应有的礼仪。一些传统文化,也应该遵守。
在中国古代,未婚男女结婚,是讲究的是,三媒六聘的。男方给彩礼,不只是一次,讲究比较多。女方在出嫁时,女方还要给嫁妆的。
我们现在继承,婚俗文化,有点变味。并没有完全的继承下来,我们的传统婚俗文化。只是强调了,男方要给女方多少彩礼。
其实,彩礼也好,嫁妆也吧。都是要根据经济条件来定的,有钱就多给点,没钱就少给点。经济条件不好,给多了,小两口还怎么过日子啊。
依据我们的婚俗文化,男女双方在订婚的时候,就要给彩礼了。在女方出嫁的那一天,女方是要带着嫁妆出嫁的。
在男女双方订婚以后,双方的婚事,就已经定下来了,就等着选一个好日子结婚了。在等待结婚的日子里,双方的关系,也可能发生变化。
在等待结婚的日子里,要是男方不同意了这门亲事,是男方毁约,错在男方,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不退的。要是女方不同意了这门亲事,是女方毁约,错在女方,彩礼是要退给男方的。
这是约定成俗的规矩,只局限于,订婚给彩礼后,到结婚前的这一段时间。已经结婚了,彩礼是不可能退的。结婚以后,又离婚更加的不会退了。
不管是什么原因,两个人过不到一起。也不管离婚是男方的错误,还是女方的错误。彩礼都不应该退,也不会退的。
当然,也有例外。要是女方,以结婚为手段,骗取钱财的。只要有证据,不但彩礼要退回来,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冉兄认为,两个人结婚,成为夫妻是个缘分。两个人应该珍惜这个缘分,好好的居家过日子。实在过不下去,那就离婚吧。
人家一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你,你不好好的珍惜。离婚了,还想把彩礼要回来,那有那么好的事情。不找你赔偿损失,已经很不错了。
最近浙江杭州发生一事,引发了吃瓜群众的极大围观和强烈反应,话说一男子大方得很,在跟女朋友恋爱时,前前后后共给出去了86万元钱,可是有一天,当男子提出结婚时,女方却提出了分手,男子差点没把一口老血吐出来,气极之下,将前女友告上法庭,要求返还86万元,你猜法院怎么着?法院支持了男方请求,判决女方如数返还。
这下网上可炸开了锅,有支持的,说法院判得好,就应该返还;也有反对的,说泼出去的水,还要收回来,可能吗?这男的心眼也太小了的吧!大家先别急,先冷静,听王律师怎么说。
首先,给彩礼,是很多地方的传统,也是习俗,作为一种民风民俗,适当的表示表示,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彩礼被明码标价、被索要,甚至以此作为对婚恋的要挟,就变味了。
其次,婚姻法倡导的是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里的文明,绝不是以钱来作为结婚的筹码,更不能将所谓彩礼抬高到男方不能承受之重的地步,动辄十几万、几十万,既要给名车,也要送大房。
记得电视剧《风光大嫁》里有这么一个桥段:大喜之日,男方兴高彩烈来娘家接亲,可是丈母娘当头一句话,就把新郎给呛回去了:没有五十万,别想娶走我的女儿。新郎一气之下,决定娶一直喜欢自己但不要彩礼的伴娘,让大家都愣了。
是啊,很多时候,彩礼非但不能增加男女双方的感情,反而可能在一方收了彩礼之后,关系急转直下、分道扬镳,撕破了脸。因为婚恋如果没有建立在彼此爱慕、信任、包容基础之上,是注定走不长远的。最好的婚姻,就如同一首歌唱的那样,往后余生:风雪是你,平淡是你,清贫是你,荣华是你,心底温柔是你,目光所至也是你。从此以后,我们没有生别,只有死离。
这里不是说钱不重要,婚姻必然离不开必要的经济基础,但不能钻到钱眼里啊!
最近民政部发话了,将在试点地区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进行整治,目的就是要让大家移风易俗,形成好的家庭文化和婚姻价值观。
最关键的是,法律规定摆在这儿,那就是《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法院查明双方没结婚或者结婚没一起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就会判决返还。
不过,这里的返还不会是悉数返还,在恋爱期间,男方偶尔给女方钱物,比如520发个520红包,情人节买个lv包包,这是一种爱意的表现,应当视为赠予,不能要求返还。还有结婚时,彩礼通过筹备婚礼、办酒席等花出去了的钱,也不能要求返还。
对方不去签责任认定书_对方不肯签字,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