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医疗费:以具体费用为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 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护理费:50-100(每个法院支持都不一样)元/天×住院天数 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交通费:500-2000元 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32598.7×20×10%=65197.4元 农村标准:11669.3×20×10%=23338.6元 鉴定费:依具体费用为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护理费和营养费是按规定标准支付后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当地或者住院时具体情况来定,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出院证明。
护理费是指人身伤害案件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关于护理费的标准及计算方式如下:
(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
(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人身损害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关于营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理疗机构的意见,最重要的依据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应当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另外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为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为了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
营养费的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对于护理费赔偿标准分两种情况,要看您的护理人员有没有固定收入。
第一种情况:如果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即由亲属担任护理人员,且该亲属有固定收入)。那么此种情况下,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员的误工费
第二种情况:如果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即自己的亲属作为护理员没有固定收入的,或者是自己雇佣的护工。那么此种情况下,护理费赔偿金额=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元/天) X 护理期限(天)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因此这里建议您,根据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为标准。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赔偿金额计算=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赔偿金=误工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的赔偿金=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交通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 住院天数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 住宿天数
护理费一般是50到80,营养费是60左右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