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公寓到期后能不能续_公寓的产权到期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2:37:52 人阅读
导读:公寓产权到期后将会有两种结果,一是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业主只需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二是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补偿,是住宅的三倍。...

公寓产权到期后将会有两种结果,一是如果国家没有其他规划,业主只需续交土地出让金即可继续使用;二是若有其他规划,需要拆迁,则商业补偿按照1:3补偿,是住宅的三倍。


根据《物权法》第149条规定:


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米。


公寓分为普通公寓、商业公寓、酒店式公寓,符合以上《物权法》规定。其中商业公寓和酒店式公寓属于商住两用房,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普通公寓和住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用地性质都是住宅,都是70年产权,水电收费标准都一样。不同点在于公寓一般都是精装修交房标准,配套设施比较完善,售价一般较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觉得停止商务公寓审批,释放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信号。

因为许多城市的商业公寓成了鸡肋,产权时间短,一般是40年,如果到期之后还要续期,需要支付较高的续期费,无形中增加了持有者的成本,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不少城市的商务公寓不受投资者欢迎,卖得并不好。而且,商务公寓出租效益也不理想,很多拥有商务公寓的投资者根本租不出去,成为闲置房产,浪费了资源。同时,因为商务公寓原来不属于房地产严厉控制范围,使不少地方出现盲目发展态势,让一大批投资者参与其中,实质上对正规的房地产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所以,政府可能也是基于上述考虑,才停止商务公寓审批,这实际对房地产发展释放了利好信息,有利于房地产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因为商务公寓将会逐渐退出房地产舞台,可能接下来会促进楼市销售需求的上长, 房价也会升高,这对一些地方楼市去库存还是带来较大利好。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续期一直是民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对商住公寓更是一头雾水,甚至担心到期后房屋是否会被无偿收回。但是,仔细研究《物权法》和《民法典》有关条款,发现无论怎样续期,其实根本不需要担心房屋被无偿收回的问题。

商住公寓土地使用权续期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一条对非住宅如何续期并没有说明,只是说按照法律法规办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比《物权法》,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增加了“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的表述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是“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因而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商住公寓即使土地使用权无法续期也不会被无偿收回

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对于地上的房屋的归属,说的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由于商住公寓是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的,合同应当是一种“约定”,从这个角度理解,商住公寓仍然属于买受人的财产。因此,如果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未得到批准,房屋应给予补偿。

如果不承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约定”,就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而《物权法》《民法典》均规定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屋只要办理了不动产登记,登记人即享有物权,除非房屋灭失、损毁。因此,房屋不存在被无偿收回的问题。

此外,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这四条通俗点说就是,房子和地是分不开的,房子是你的,地就是你的;反过来也一样,地是你的,房子就是你的。这意味着,只要商住公寓还能使用,土地使用权就必须给予续期。如果因为公共利益需要征地,就必须给予房屋补偿。

因此,无论是从《物权法》还是《民法典》角度,即使商住公寓用地续期不被批准,房屋也不会被无偿收回,这一点不需要担心。

国家有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如果符合当时的城镇规划,且不是危房的,可以申请延期,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缴纳一定土地出让金后可以继续使用。

关键点在于,只要40年后你房子哪里没有被国家征用和被拆迁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只是再交一次钱,相当于你租了40年的使用权,土地属于国家。如果拆迁,国家会按建筑成本补偿你部分。

不适合买商务公寓

钱少意味更加不能在买房时出错,不然的话,钱更少的,既然还想着买商务公寓,说明还是有些钱的,可以买小一点的住宅,偏一点的住宅,住宅性质的公寓或者借钱买一套正常的住宅,商务公寓肯定是不合适买的。

商务公寓为什么不能买呢?

商务公寓的产权年限是四十年 住宅一般是七十年,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说过,住宅的产权年限到期后,自动续约,商务公寓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商务生活成本比较大 因为土地性质是商务或者办公,房屋所用的水,电和物业管理都是按照商业的标准来收取的,商业水电和物业远远高于住宅的,还有一般的商业公寓是不开通燃气的,生活上总归避免生火做饭,没有燃气的话,做饭是个大问题,有的商业公寓的物业管理比较,是不允许见到明火的,也就意味着是不许做饭的,最多能微波炉加热。

三 变现能力差 商务公寓交易时,纳税的标准和住宅是不一样的,二手住宅只要房产证满两年了,税费是很少的,但是商务公寓不是的,商业性质的房产在交易时,缴纳的税费是很高的,并且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可以说个笼统的算法,就是要缴纳房价的18%到20%左右,这还是会操作才行,不然的税费更加的高。

四 贷款 如果需要急用钱的时候,你的房子是住宅的话,银行一般都会给你提供不同类型的贷款,但是商务公寓就很难,银行一般都不会接受这类房产的。

总之,商务公寓能不买就别买了,还是买住宅比较好,哪怕小一点,偏一点,哪怕借点钱,也要买住宅,买商务公寓的基本上都会亏本的,在存量房市场上,商务公寓很难卖很难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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