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撤销刑事案件_怎样撤销刑事案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19:13:30 人阅读
导读:需要撤案时,由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

  需要撤案时,由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第三节撤案  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第一百八十四条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时,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谢邀!

公安机关立案后,经过侦查,如果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应该撤销案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的,在公安机关撤销决定作出后三日内应该告知受害人。

不知道案情,无法具体作答,但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应该正式通知给你的。


不过,对于撤销的案件,如果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可以撤销的。且看前资深检察官、现刑辩律师为您分享。

1.立案,是在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犯罪的、有一定的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经内部程序审批后展开的刑事程序。一般是经过内部设置的法制科审批。

2.立案后,侦查人员会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和手段,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调取证据等方式搜集并装订相关证据材料。当有一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后,结合案件情况就会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3.立案是比较慎重的,但是也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比如盗窃犯罪的数额是否达到2000元、故意伤害是否构成轻伤等情形时,根据当时的形势需要先立案后处理的。

4.立案后能不能撤销?回答当然是可以的,而且有些案件必须撤销。两种方式,一种是内部经过侦查发现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标准的,会主动撤销对该案件的立案;另一种是检察机关监督撤案,在侦查后提请报捕时,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检察官发现不符合刑法规定标准的案件,经过检察机关内部程序审查、决定后,可以通知撤销案件。至于那些情形可以不予追诉,其他回答已经有很多了,樊律师在此就不做赘述了。

5.不仅可以 撤销案件,也可以监督立案,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因为这涉及到某些机关的考核,也严重影响他们的工作态度和水平,所以一般都不轻易监督立案和撤案的。

6.监督撤案和监督立案对法律知识和水平要求比较高,甚至会涉及到调取证据、询问证人等,建议在遇到刑事案件的时候,早点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避免错过刑事辩护的黄金期,让本不应该被追诉的人受到刑事判罚。

请继续关注刑辩律师的回答。将为您带来更多的法律关注点。谢谢关注。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或发现案件线索后应进行立案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由本单位管辖的,应依法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盗窃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如满足以下条件的,应当做撤销案件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法定的情形,可以依法对刑事案件,予以撤销。

☞01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发现,涉案的嫌疑人如果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符合其中任意一条,即可对涉案人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按照规定,应当撤销案件。

☞02

上述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公安机关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法撤销案件的依据。对立案侦查正在办理的案件,履行撤销案件的程序即可。

结语:撤销案件一要符合法律规定,二要履行相关程序。撤销案件需要制作法律文书,此文书称为撤销案件决定书。对案件经过侦查,发现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在先呈报批准后,再制作完相应的撤销案件文书后,即可完成案件撤销工作。

刑事公诉案件,嫌疑人与受害人和解的,原则上,不得撤案,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犯罪较轻的,可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不起诉,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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