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员工自己离职_满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6:54:19 人阅读
导读:满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应为你交社保,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交保险及经济补偿金...

满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应为你交社保,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交保险及经济补偿金等。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能解除的。所谓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即终止时间不固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除期限外的其他条件),这种劳动合同便可以一直存续下去。但是,只要出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方当事人便可以行使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5条

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只是在期限确定上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所区别,不是对违法者的无原则保护。

  依照以下原则处理: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双方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却没有拿到任何补偿,单位还能拿到五万元违约损失,这里让人感到了猫腻的存在。一种原因是劳动者在规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或双方合同提出异议或解除竞业限制,而单纯任性我行我素,导致损失赔付。另一种原因是单位要求赔偿损失提供了有力证据,但仲裁庭没有合法认定用人单位不履行每个月的补偿义务,可能导致竞业限制协议不生效的规定。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如果确实存在,劳动者可以起诉纠正。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离职员工之间签订的保密协议书,限制劳动者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岗位竞争的工作内容,用人单位必须按月支付补偿金给劳动者,一般双方约定补偿支付方式和数额多少,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原来工资标准的20%到50%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协议有效期未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的,劳动者应该按照约定催告单位履行义务,或经催告无效后书面通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从而使自己不再受到该协议的限制。



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或约定内容执行该竞业限制协议的,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本案题目描述,员工没拿到补偿,还要承担五万元赔偿,极有可能是因为员工未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催告和书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采用消极态度从事了限制内容,导致赔偿五万元违约损失的结果也是有可能的。不然单位不支付补偿金本身先行违约,怎么会判令员工赔偿违约损失,无论与法与理均难以说通。



如果这个结果不是按照双方约定或劳动法规定进行的司法裁决,员工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在有效期限内(一般1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开庭审理给予纠正。竞业限制协议内容基本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才可以使用劳动合同法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内容有限,大部分都是空白,所以留给后人太多的不确定。希望劳动者以后千万注意双方约定的细节以及劳动法规定的条款,积极采取合规合法的措施应对单位,才是劣势中取胜的法宝。

这个你需要去看跟公司签的竞业限制的具体条款是什么?有没有限制的有效期,是不是随劳动关系结束而终止,不知道你拒绝解除限制的前提是什么?是赔偿金吗?如果是为了更多的赔偿金,也需要看合同的具体条款,然后再结合劳动法参考有没有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补偿的标准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2012年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谢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鉴订竞业限制协议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掌握单位商业或技术秘密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普通员工不在此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目的是保护本单位的自身利益,约朿劳动者的协议;但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的手段。竞争限制协议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两年后自动解除,或者因用人单位的原因三个月未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有些地方性法规规定时间相对较短),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在竞业协议中对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月个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补偿金,补偿金若低于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有效地限制同类用工单位互相挖掘彼此的高级劳动者,给同类行业创造一个较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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