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向谁申请_怎么打劳动仲裁官司?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23:11:56 人阅读
导读:第一大要点: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不可颠倒1、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必须先行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即仲裁前置程序。...

 第一大要点: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诉讼,不可颠倒

  1、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必须先行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即仲裁前置程序。

  2、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大要点:仲裁管辖很重要,选错仲裁地后悔莫及

  打劳动仲裁官司,首先要考虑在哪里告?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都有管辖权,但实践操作做确差异很大,对劳动者而言选择哪一个地方的仲裁机构仲裁是个很有技巧的事,私律建议,至少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如选劳动履行地仲裁机构,最大的难点和法律风险是——申请人需要证明劳动履行在哪里,如果不巧的是自己的《劳动合同》仅约定某一城市,如工作地点为: 南京,大家都知道一般每个城市的区都有仲裁委员会,且劳动仲裁一般由各市区级劳动仲裁机构管辖,那就这个例子而言,申请人有可能因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履行地证据材料而被南京各个区县的仲裁机构以没有管辖权为由拒之门外,即使某一个仲裁机构受理了,那被申请人(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出该仲裁机构无管辖权的异议(用人单位通常会采取异议方式拖延时间),一旦异议此案一般会被延误30天左右,况且如异议成功(实际上可能性很大),此案将被移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管辖,此案一般还需要经过重新申请、排期,至少60—80天的时间白白浪费了,对被裁员的劳动者而言,是雪上加霜。

  2、特别提示:按照我们在此类众多案件中的实践经验和现行法律规定分析,实践中,用人单位恰恰抓住这一个模糊点,往往笼统的模糊性的将工作地点表述成“XX省市”甚至“XX地区”,而劳动者为便于亲自参与案件而选择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工作地点)申请仲裁。殊不知,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基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往往因劳动合同中的履行地约定不具体不明确,导致仲裁案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被用人单位提起管辖权异议,或者即使仲裁胜诉,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执行生效裁决困难重重或成本高昂,耽误了最佳解决时间甚至造成无法避免的风险和损失。

  3、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4、仲裁地点选择要考虑当地司法环境

  众所周知,各地司法环境,裁判尺度标准不同,常常存在同样的案件,在不同区域仲裁机构处理结果不同,这是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时必须考虑的问题,如选择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司法环境较好且裁决、判决较为统一的城市法律风险相对可控,反之则需要劳动者慎重考虑。这点对于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尤为关键,因为理由成立将导致劳动者不能获得分文的补偿或赔偿;如理由不成立,用人单位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可是各地仲裁机构、法院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理解和把握非常重要且区别很大,如在上海,劳动仲裁机构及法院一般不只审核该规章制度程序合法性及实质合法性,同时也考虑用人单位自身是否全面执行了该规章制度、是否有违诚信的理解和执行该规章制度(如明知劳动者存在违规可能,从不进行劝解、亦提供违规条件或默许违规存在)、是否存在利用该等规章制度恶意裁员等。这是选择仲裁地的重要技巧之一。

  5、劳动仲裁地点选择影响裁决或判决的执行

  这点,道理比较简单,如采取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机构及法院解决劳资争议,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通常也是财产所在地)执行法院执行,否则如在外地申请执行,将必然导致执行距离长、周期长、费用高,甚至得不到执行。

  6、不同仲裁地选择可能影响到补偿金、加班费等补偿标准

  这点不言自明,中国各地城镇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标准不同,如上海全国最高,2013年为5036元/月,这将直接影响到员工可以拿到的经济补偿金金额(就封顶员工而言)及其他费用的金额。

  7、启动行政程序要做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机关进行

  劳动监察为属地管辖,根据不同案情,就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经过劳动监察程序和不经过劳动监察程序将影响到劳动者最后拿到的赔偿金额,而如果劳动者想启动这一程序就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机关进行了。

  8、要考虑不同地区仲裁的社会影响力和媒体关注度

  根据我们的经验,对于大规模裁员的跨国公司而言,媒体沟通工作非常繁重,稍有不慎,极有可能损失巨大,而北京、上海此类一线大城市媒体资源丰富,自媒体、互联网渠道发达,且此类媒体均有关注跨国公司重大裁员案件的专题和报道资源,这点对劳动者维权而言可能是四两拨千斤,我们建议劳动者选择北京、上海一类大城市提起此类仲裁申请及诉讼。

  第三大要点:团结才有力量

  这点无需多言,就跨国公司裁员而言,如劳动者选择单兵突击,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出现败诉造成的示范效应,通常会调动外部律师、内部合规、法务、人力资源、财务等各方方面力量力阻单个劳动者维权成功,一但出现败诉风险,用人单位常常会采取程序拖延,如仲裁败诉后再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败诉后再二审,甚至申请再审,用程序、时间和精力的巨大消耗来拖垮劳动者,最终只能接受损失较大的和解方案。

  此时,劳动者最需要的是团结,当然形式可以多样,如三五成群一起委托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律师,根据案情不同,由律师同时启动劳动监察程序并分组分期起诉,一来可以节省精力便于沟通,二来用律师之手来给用人单位较大压力,同时也可获取较为优惠的律师代理费用。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知道公司的法人是谁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立案、仲裁、裁决。

一、案件受理 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劳动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应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 如双方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调查取证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向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三、仲裁调解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及时仲裁。

四、仲裁裁决 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辨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

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可延长15日。

希望能够采纳,谢谢。

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在工作所在地进行,也可以在公司所在地进行,如果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提起仲裁的,有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般情况下,职工发起的劳动仲裁,为了方便,很多是就近在工作所在地。

工作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向被申请人发起仲裁要求,在约定时间内进行答辩材料准备与仲裁协调,如果牵扯到第三方的,同时成为被申请人。

有些劳动派遣员工,多发生此类的情况。

所以,在仲裁申请中,往往将用人单位和合同所在的劳务公司,同时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个人诉求的赔偿主体。

我曾被企业违法辞退,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到强制执行的全过程,靠自己打赢了公司请的律师团队,最终拿回我应得的双倍赔偿。

大家如果需要深入了解劳动仲裁、劳动纠纷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关注我!我已经将自己的真实经历写成故事连载发布了出来,大家可以在我的档案里找到这些文章,相信肯定能够帮到你。

谢邀!

1、公司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的“劳动仲裁”胜算机遇很大,你的工资卡的转账记录是否为“工资明细”,如果仅只是普通转帐的话,你很难主张;我在下面列了相关的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而去申请劳动仲裁要举证的证据,你可以对照着看看;

2、你能找相关同事问到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就可以去工商局的官网上查询到公司法人是谁;

3、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够3年的话,试用期约定是不能超过3个月的,此公司这点就是违法行为。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劳动仲裁在哪里申请?除了公司劳动仲裁和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可以在纠纷所在地申请吗?


感谢邀请。题主问题是仲裁管辖问题,简单分析一下:

1、仲裁法规定,可以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实践当中,异地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履行地经常是外地,但是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外地仲裁庭不受理,这种情况只能与当地沟通解决,或向其上级部门投诉。由于起诉需要仲裁前置,所以法院也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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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1、首先,劳动者不能书写离职申请。因为,如果职工写了这样的申请,本案则由公司解除合同变成由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了。如此,案件性质发生变化,请求权的事实和法律基础将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依法须提供证据证明该项事实主张。一般而言,这样的事实主张难以证明。而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依法须支付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应当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即使公司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依法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劳动者上班期间没有休息日,且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则可以请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4、题目中没有提到订立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费用的事实。如果公司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则可以请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则还可以请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

(图片来自网络,特此说明)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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