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两万块钱起诉有用吗_别人欠我两万块钱。不还打官司划算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3:36:51 人阅读
导读:1、如果对方欠两万块钱有借条和录音的,债权人去法院起诉能胜诉,具体能不能要回来,要看对方能否自觉归还借款、或对方有无履行能力等情况。2、如果判决后,对方仍拒不还...

  

1、如果对方欠两万块钱有借条和录音的,债权人去法院起诉能胜诉,具体能不能要回来,要看对方能否自觉归还借款、或对方有无履行能力等情况。  

2、如果判决后,对方仍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执行中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对方的财产,并可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  如果对方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发现对方的财产、或对方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我国现在的法律制度还是相当完善的,只要你拿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法院完全会为你做主的。当然,如果能自己协商把这笔钱要回来那是再好不过了。因为朋友之间走到法院打官司这一步,你们的友情就完全没有了。还有打官司要准备材料和起诉书,然后等待法院受理和判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即使法院判你胜诉了,如果对方不给你钱,你还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总之这是一件劳心费神,耗费精力和时间的事情。当然,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被朋友借走不还是一件很窝心的事情。这一点相信很多人都深有体会。比如我自己就是一个例子,我一个高中的同学,问我借了一千多元,当时写了欠条说半个月还。可是过了半年也没有还,我见了问他要,他说过几天给我送来,然后就杳无音信,再找他,还是说过几天就送来,到现在已经快二十年了。有朋友出主意说去法院起诉他,可是我每天要上班要生活,想想也嫌麻烦,就放弃了,反正现在见了那同学我也不开口问他要了,他也没有再提过还我钱,心里知道他是个人品不好就行了,就当是买个教训妥了。如果是上万或者更多的钱,该打官司还是要打的,要理直气壮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诉讼标的额2万,案件受理费300元,可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不具备一定诉讼能力的,一般建议委托律师,是否划算看律师收费方式。  相关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你可先向法院起诉,如果他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如果他不履行判决所确实的还款义务,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他未满18周岁为未能成年人,法院可强制其父母代为垫付。

如果他是成年人,其父母没有为其偿还债务的义务。

一般在6个月内,法院不能执结,会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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