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劳动能力鉴定是干什么的_劳动能力鉴定在哪里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3:47:10 人阅读
导读: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治疗结束后做,指的是评残。在治疗期间也有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需要,例如: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生活不能自理确认(支付生活护理费)、延长...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治疗结束后做,指的是评残。在治疗期间也有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需要,例如: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生活不能自理确认(支付生活护理费)、延长医疗期等。工伤医疗期一般为12个月,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才可以延期。《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你弟弟工伤已经11个月,也该办理医疗期延期,以免影响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关系下发生工伤后由社会保险部门做的鉴定,适用的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这个标准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要比伤残鉴定标准鉴定的要高。
伤残鉴定是普通人身损害发生后,由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做的,适用标准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简单的说,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可享受法律赋予的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以及用人单位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等

谢邀。


现在鉴定分为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对工作受伤来说,选择工伤鉴定比较划算。


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