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股权转让是否有效_股权是否可以零元转让?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23:31:02 人阅读
导读:法律没有禁止这样做。但是,零元转让股权,在税收管理上可能会遇到问题。因为您没有具体提供转让方的经济性质,因此尚不能做出进一步的判断。但可能会要按所占净资产比例对...

法律没有禁止这样做。

但是,零元转让股权,在税收管理上可能会遇到问题。因为您没有具体提供转让方的经济性质,因此尚不能做出进一步的判断。但可能会要按所占净资产比例对转让的计税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有法定程序,不可以随意转让!公司股东退出有两种途径:法定股权转让和法定减资(认缴未实缴)!

一、法定股权转让

1、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股东预转让其所持股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优先认购权,其他股东放弃收购权的,可以向其他自然人活着法人转让所持股权!

2、股权转让登记机关

股权转让登记机关为公司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3、股权转让所需资料和流程

关于股东会决议;股权变更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申请书(工商局范本);经办人委托书;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以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和规范为准!

特别提示:股东一般不需要到场签字,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从2019年3月1日开始,各省陆续推出手机APP实名认证系统,相关股东和经办人员可以登录APP实名认证和授权相关事项,非常方面!

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上述资料,大约30分钟即可办结股权转让手续!

4、股权转让的涉税事项

股权发生转让登记后,携带上述转让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新的股东信息。现行中小企业在认缴制下,股东没有实缴。且公司资产没有增值情况下,发生股权转让多以0元价格转让。股权买卖双方缴纳认缴金额5/万的印花税,有减半征收优惠的地区,实际征收率2.5/万。

二、法定减资(认缴未实缴)

现实生活中,确有股东想退出公司的生产经营且不再做股东的,但是其他股东一不接受股东转让,二不同意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处处阻挠。笔者建议可将公司注册资本变小,趋近于0!俗称“缩股”!前提是公司没有相关债务!

已经按照认缴义务出资的股东,切不可拿着公司等额资金玩消失,这种行为不是股东退出的合法途径!这是侵占公司财产的犯罪行为!

三、综述

股权转让有法定程序,相关股东需要按照规范处理!股东之间有分歧的,以沟通协商为主!股权转让的流程本身比较简便,注意细节即可!

自然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的税率是20%.

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关键要看0元股权转让是否具有正当理由。

对于股权转让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规定,包括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经济利益。

所以,如果转让收入是0元,但是取得了其他的经济利益,比方说股权置换,不动产等,仍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0元转让,但是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不具有正当理由的,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67号公告》第十一条规定, 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符合上述情况之一,就可以被认定为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特定的方法进行核定转让收入。

如果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但是具有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会认可转让收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认可低价转让股权具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例如直系亲属之间股权的低价转让,或者被转让股权的公司本身就负债累累,是质量很差的资产,以低价转让或者0元转让都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总结

所以0元转让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关键不在于这个价格,而在于是否具有正当的理由。

如果有正当的理由,当然不用交,但是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会根据特定的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据此征收个人所得税。

谢谢邀请!

股东没有实际出资的时候,进行股权转让是可以约定象征性“1元”定价

且无须缴纳所得税和印花税。

1、股东0出资,公司未经营,净资产为0

股东0出资,且公司并未实际经营,即公司为“壳公司”,公司净资产为0,按照净资产定价,理论上说,此时股权转让价格可以约定为0。

但是,根据工商登记机构的要求,股权转让必须有银行走账记录,即必须有股权受让方将转让对价支付给转让方,因此,按照象征定价“1元”进行转让。

在这种情形下转让股权,最好在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后续出资责任已转移。

2、股权转让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

股权转让双方如果为直系亲属关系,如父母将其股权转让给子女,其转让价格可以自行协商确定,无须参照市场价,且其他股东无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权。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还望指正!好读书不求甚解,尤喜武侠、推理,欢迎朋友们相互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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