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出租车误工费赔吗_出租车被追尾,误工费怎么索赔?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8 13:55:13 人阅读
导读:在中国,私家车必须记住,绝对要远离营运车辆,不仅仅只是出租车,只要是营运车辆,如果你有责,不管是全责还是次责,修车期间的停运损失你必须按责任认定比例赔偿,这个是...

在中国,私家车必须记住,绝对要远离营运车辆,不仅仅只是出租车,只要是营运车辆,如果你有责,不管是全责还是次责,修车期间的停运损失你必须按责任认定比例赔偿,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不过营运损失是车主赔偿还是保险公司赔偿,暂时还不能准确回答,因为我是个双证齐全的网约车司机,疫情前在等红绿灯时被出租车追尾,三厢车变成两箱车了,修理了十天,一审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赔偿我营运损失,现在保险公司不服在上诉,还没有开庭,等最后判决下来就知道这个营运损失是谁赔偿了,不过可以肯定,不是肇事方保险公司陪就是司机个人陪。提供的材料,1交警现场处罚决定书,2保单复印件,3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4车辆维修清单和维修发票,5收入证明,如果是网约车司机,就提供最近半年银行提款记录,6如果是新车,可以委托专责机构评估车辆折损的证明作为法庭要求另行赔偿的证明,7起诉书。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个复印3份,装订好,就可以提交事故地点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了。

去年4月的事情,一辆出租车在人行道前突然急刹(人行道上根本没人),躲闪不及被我追尾。认全责,保险公司来后定损,我5300,出租车2700,无异议。当时出租车说他着急去审车,留了联系方式走了。当天赔偿金就到我账上了,过了几天出租车找我拿赔偿,突然提出要三天误工费1500,这个钱保险公司肯定不出,我当时想毕竟人家是运营车辆,这个要求合理,但是你要多少钱至少得合理对吧?你怎么证明你修了三天?什么标准一天500?我个人当时同意自己出500块,但是出租车不同意,后降到1000,我不同意。后来出租车司机愤愤不平的走了,卡号没留,修车款也没要,之后直接联系不到。

去年12月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出租车司机因此起诉,要求各项损失6000元。

今年2月法院调解,出租要求误工费5天3000元,我继续提出我的两个疑问,修车5天怎么证明?误工费标准怎么来的?他审车记录是车祸当天下午,那请问车没修理好能审车吗?

该案还在法院挂着,既然这样了,也只好陪他了,钱多少无所谓了,法院怎么判怎么赔吧,就是争口气的事了。最后这个钱可能都不需要我自己出了,有保险公司顶上了,因为这种案子肯定有先例,但情况又不同。

后期处理结果跟帖汇报…

预计本案6月份开庭…

后续更新:该案近期开庭,结果为,原告当庭撤诉。

几个大家关心的问题:1.营运车辆的营运损失获法院支持,但修理时间需要取得权威机构的营运损失评估报告。2.赔偿限额有地方标准,我们当地为320元每天。3.司机提出的个人误工赔偿600元法院不予支持。4,只要客户购买不计免赔险,法院判决的所有赔偿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5,保险公司不主动承担营运误工等损失,需受害方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赔偿。

至于原告为何撤诉,大家可以自己思考一下。



首先,先来分析出租车停运期间的损失主要包括哪些?

出租车司机的停运损失包括误工费和车辆承包金两部分,均由出租车营运收入中取得。出租车公司虽然是出租车的实际经营人,但是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承包人之间的承保合同系定额承包合同,即出租车司机无论是否运营均需按时向出租车公司缴纳定额承包金。

出租车营运期间相当于车主工作收入,换角度思考,如果是私家车车主受伤住院无法工作是需要赔偿误工费的,所以出租车受损停运也要赔偿误工费。

其次,出租车承保方式分为单班、双班两种,其中双班为两名司机共同承包一辆出租车并分不同的时间营运,故当其中一名承保司机运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使车辆不能使用,另一司机虽非事故的当事人,但也因交通事故产生了营运损失,共同承包的两人均可以自己的名义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往往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会主动承担赔偿,一般都是由三者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双方沟通一般无果,这是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5条规定。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里面,主要提到了出租车的误工费的问题。如果出租车司机受了伤,在医院住院期间,这个肯定是有误工费的。但是我认为提问者主要提出来的并不是这个问题,主要提出来的是出租车的停运损失费的问题。




停运损失费的现状。

停运损失费是针对营运车辆造成损失的一种赔偿性费用。目前在我们国内,保险公司认为这是一种间接性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的范围之内,是没有机动车的停运损失费的。在这里保险公司主要的解释是在附加的条款说明中有明确的指示。虽然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但是停运损失费,在人民法院进行民事判决的时候,一般会判另一方的驾驶员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的民事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的当事人站在自己不同的角度会提出各种各样的损失。有些损失可能是直接损失,有的损失可能是间接损失。甚至有些损失提出来让人感觉到都是无法理解的。

曾经有一位当事人在交通事故的民事调解时提出他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正要去谈一笔生意。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在现场耽误一个多小时,造成最后生意没有谈成。希望在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时候,对他的生意损失进行赔偿。当然我们对这些提出的要求只是听听而已。

民事调解的目的是双方可以提各种各样的要求。但是最终必须要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来解决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其实绝大部分的营运车辆对停运损失费这块儿,并没有具体的要求或者提出全额赔偿。最主要的目的,营运车辆的司机都希望交通事故早一天结束处理。



我的个人建议。

关于和营运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我个人觉得,如果当营运车辆的驾驶员没有提出停运损失的费用赔偿,并不是驾驶员不懂法。作为另一方的驾驶员,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和对方心平气和的谈民事赔偿。民事调解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双方能够在公平的基础上尽量达成协议。其实在这中间,有些人是要吃点亏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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