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按什么标准赔偿_撞死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09:24:29 人阅读
导读:关于撞死人赔偿标准不是一概而论的,要看具体的情况,下面是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序号项...

关于撞死人赔偿标准不是一概而论的,要看具体的情况,下面是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广东省公安机关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 序号 项目 标准   说明 一  城镇居民人均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6729.31   可支配收入(元/年) 经济特区 珠海    20949.48     汕头 12542.12     一般地区   19732.86 二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6399.80 三  城镇居民人均 计划单列市  深圳 19779.09 消费性支出(元/年)   经济特区   珠海  16516.77   汕头   10764.95    一般地区  15527.97 四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4873.00 五  城镇、国有单位在岗 计划单列市 深圳 65431 职工平均工资(元/年) 经济特区  珠海    58359  汕头   27698   一般地区  40775 六  住宿费(元/天)  15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七  伙食补助费(元/天)   5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开车撞死人一般要赔偿受害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以及一次性伤亡补助金等。

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20年。对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5年。

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依据法院的凭条予以支付。结案后确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在六个月拘役以下量刑,有交通事故,有可能判六个月拘役。撞死人,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事故责任,如果是承担主要以上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在3-7年量刑。被害人的赔偿要根据其具体的情况才能计算出来,一般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等

全险车撞死人事故处理及办理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提醒: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因为如果用事故车将伤者送往医院,将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二、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伤者治疗

1、伤情诊断

医生对伤者进行检查,出具《病历》和《诊断证明》,并作出是否住院治疗的决定。

2、住院治疗

医生对伤者进行治疗。

3、出院手续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继续住院治疗的,伤者应办理出院手续开具《出院证明》,注明出院后的注意事项,休养时间,护理时间及护理人数。

主治医生认为伤者无需住院治疗的,伤者拒不办理出院手续,赔偿义务人应通知交警部门,从主治医生证明伤者可以出院之日起的费用赔偿义务人可以不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

如伤者出院之后需继续治疗的,医生出具《继续治疗费用预估证明》,合理的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

4、伤残评定

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到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如达到伤残等级,应取得《伤残等级证明》

5、医疗担保和预付费用

当肇事各方无法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预付医疗费用,凭医生出具的《医疗费用预估证明》和已交费用清单可以获得不超过所需费用50%的预付款。

6、医疗核损

保险公司在伤者治疗期间,会派医疗核损人员到医院及交警大队了解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对治疗费用进行预估和监督。

五、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六、赔偿调解

1、伤者治疗结束后,事故各方可到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赔偿调解手续,也可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及交警大队都会根据事故各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依据相关赔偿标准和法规条款进行赔偿调解,当事各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涉及到保险赔偿的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可提请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或第三人(厦门岛内法院只允许保险公司作第三人、岛外可以作被告)。

七、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所需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八、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开始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赔付金额。

九、赔付-

保险公司财务人员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最终赔款。

扩展资料:

理赔技巧:

汽车出险不能总不理赔,那样我们投保车险就没有意义了,遇到自身经济所不能承担的情况时要通知保险公司来解决,有些情况车主习惯节省时间就私了,这样两头来回正直也未必可以解决问题,车主也要通过保险公司比较保险。

汽车出险不能总理赔,这两种说法并不麻烦,投保车险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后顾之忧,总申报理赔又会影响下一年度保费,所以小刮小蹭无大碍,车主就可以自己解决,毕竟也花不了多少钱,总之,车主要根据出险情况,再考虑报不报案。

车主要想获得理赔,就要保管好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价格,基本上都可以够支付你的维修费用,不管你去哪里维修,二类以上的维修厂都会有发票的,这些发票是用作保险公司报销的。还有要准备好齐全的理赔资料,同时要注意理赔周期,如果三个月内不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会认为车主自动放弃理赔。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交通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承担赔偿。

2、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3、伤情严重,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

4、需要后续治疗的,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5、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悖凭据支付。另外,交通事故的伤者和残者需要住院、转院、护理的,应当有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超过医院通知的出院日期拒不出院的,其费用由伤者和残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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