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事业单位开除后档案怎么办_事业单位辞职后档案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07:44:36 人阅读
导读:单位开除人员的档案是否可以拿走这要区分情况而定。一、如果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被单位开除后档案不能拿走,因为这些人的档案在组织部,单位根...

单位开除人员的档案是否可以拿走这要区分情况而定。一、如果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者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被单位开除后档案不能拿走,因为这些人的档案在组织部,单位根本无法决定。二、如果是国有企业的人员,开除后档案也无法拿走,因为档案在劳动局、社保局。三、如果是民营企业,参加了社保,开除后档案也不能拿走,因为档案在劳动局和社保局,企业也无权决定。四、如果是民营企业,没有参加社保,开除后,档案可以拿走,因为档案在企业,企业有权决定。不管是那种情况,拿走档案都没有任何意义,单位给你开开除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即可,其他的资料复印就行,实在不行了,让新就业单位来调取就可以,没有必要为此而纠缠!

毕业后学校一般会出个介绍信,档案要么是寄过去要么是你自己带到户口所在的人力社保局或者户口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建议你到这两个地方去查询~一般私营的小公司用不到你的档案,更不会帮你寄存档案~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按照规定,传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第(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第(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开除了档案应该转移到街道。找原单位负责人事档案的人员。这个单位录用你你需要找接管人员问清楚,档案一般不容易丢失。管档案的人走了也要有人接着干,有交接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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