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作地点_劳动合同约定多个工作地点是否有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9:24:47 人阅读
导读:感谢邀请。不违法,签合同和工作地点没有半毛钱关系,除非合同有要求,不派往其他地方。比如干工程的,基本上全是在企业地签约合同,但是员工基本上全是派往全国各地,你如...

感谢邀请。

不违法,签合同和工作地点没有半毛钱关系,除非合同有要求,不派往其他地方。

比如干工程的,基本上全是在企业地签约合同,但是员工基本上全是派往全国各地,你如果不想到其他地方工作,首先你签约的时候应该提出要求,然后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这样如果在出现长期派往其他地方工作,这才违法,你可以直接解约。

现在合同法也不会这样规定,如果不能派往外地,那么企业业务怎么发展,所以你还是安心听从安排吧!如果不想就选择和老板协商,看能不能调回来工作,实在不行就跳槽吧!

关于这样的问题吗。我任为,建筑公司也好,建筑队也好,你招聘工作人员也好,你招聘干活的农民工也好,你单位,成立合同时,规定的工作条文。如果你想便更原规定的工作条件,你必须的,经过双方协调同意的情况下,来安规定办理。任何一方,都无权随便变更,合同条约的合法规定。谁伪犯了规定,的负责对方损失,和损害,负有责任的,损失。我说的对不对吗,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的评论,一下吧,谢谢。,,,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多个工作地点,是合法合理的,但要双方同意。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必须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你好 在合同签订时,劳动合同上就约定了两个工作地点吗?如果是,这不违法,劳动者有权接受获不接受,不接受不签字即可;如果是前约定一个地,后换工作地,此属于劳动合同中劳动地点的变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谢谢邀请!

在工作中,谁都没有义务叫别人这么做,除非是自愿的。如果员工没成家立业,可以接受随意调动,去其他地方生活,那么就没什么问题。反之员工如果家住这里,平时下班之后还要带小孩,工作调动后不是很方便,或者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远,那就算了,因为他没有义务必须要接受调动。我们作为管理者,做事也要从实际出发,要多替下属着想,不要强人所难,这样下属才会更卖力的替你工作,工作积极性才会更高。


首先建议通过协调的方式,与公司确认未来的的确切工作地点,同时劳动合同上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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